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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推文】《控制欲》作者:公子歌(不吐不快的推荐贴)

楼主: hitom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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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同人] 【2013年03月推文】《控制欲》作者:公子歌(不吐不快的推荐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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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2:20:47 |只看该作者
genghee 发表于 2013-3-10 01:44
嗯怎么说呢。。。这是体裁问题吧算,既然设定了是未成年跟姑父的不伦爱情,就只是在写这段爱情而已。。。。 ...

小说是谈不上所谓价值观的,你可以看看前面好多楼的探讨,其实大家说的都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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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2:22:58 |只看该作者
灵月1983 发表于 2013-3-10 09:34
说实话啊这文我看到一半给弃了。
不过楼主的评文确实很客观啊,但是接受无能还是接受无能啊!

咳咳,很正常,各有各雷吧,我就不看NP,小白,SM之类的………………仅仅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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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2:45:23 |只看该作者
慕清歌 发表于 2013-3-10 05:41
首先本人就是一个GAY,然后咱还是挺纯情的。。。我也是 资深腐宅。。。小说中这样谢谢就可以了。。。不要放 ...

你看了《王子遇上王》么?里面为GAY说了好长一段,真的大快人心,我去找来贴给你看看。
“同性恋不能生育,对人类的繁衍没有好处,违反自然,这是很多人反对同性恋的理由。对这个问题,您怎么解释?”
  顾东林很奇怪了:“我不太明白你的问题,你能再详细一点么?你刚才提到了两点,一是繁衍 ,二是反自然——为什么不能繁衍就是反自然?这两点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什么逻辑么?”一脸天真疑惑的笑容。
  那记者也被他弄糊涂了,但问题顾东林这战斗力摆在那里,他不好意思怀疑他蠢,就有点怀疑自己蠢,说话也吞吞吐吐:“人类为作为一个种族不需要繁衍么?这不是自然而然的义务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同性恋必定是恶行啊。”
  “哦……人类作为一个种族存在的目的,就为了繁衍?啧,这个论调还是很大胆的,一般人不太敢说,我很钦佩这个小伙子的勇气。”
  顾东林嘶了一声,摸了摸下巴,“不过啊,如果以你这个标准来定义正义与否,那所有天生不天生的不孕不育者,流产堕胎者,以及丁克家族,全都应该在你谴责之列啊,为什么就单独攻击同性恋呢?你这个标准定下来,你就要贯彻到底,怎么能搞特殊主义呢?而且从国家的维度看,你必定是要抨击计划生育的,你必然要向毛时代看齐,奖励英雄妈妈,是不是?因为你理想的城邦,那必然是猪的城邦啊。国际关系的所有理论也要被你一手颠覆了,正义国家和不正义国家在你的体系里,就是看出生率嘛。出生率为负的就不正义,出生率为正的就很正义,出生率越高越正义——莫斯科保卫战里的俄国人好邪恶的。可我看你也没有提到这些啊。而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同性恋是基因问题,你一定觉得这是比较糟糕的基因,那你更应该鼓励让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因为这样不能繁衍的种族一代就全灭,很爽的,是不是?”
  小伙子顶不住了,脸一阵白一阵红。
  “你在制定一个标准的时候,你得想一想啊,你稍微深入想一想,就明白这逻辑会有多荒谬了。你用繁衍来作批判的根基,只能说你是为了反同在找理由……”说完顿了顿,还是忍不住总结道,找得还不怎么好。
“那现代社会不一样了,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对同性恋的歧视存在,我国法律虽没有认为同性恋犯法,那为什么不承认同性恋合法呀?”一个小伙子很有趣地问他,“在中国同性恋是不能结婚的!”

  91、用绳命捍卫搅基正当性(下)

  顾哲又要夸他了,连连比起大拇指:“这个问题好!这个问题好!这个问题非常好 ,我很喜欢!”
  小伙子很高傲啊,登时鹤立鸡群了,面对着众人艳羡的眼光,很体面的。
  “就是说,如果一件事情,一样行为,国家的法律没有置喙,它就不正当,是不是?”
  小伙子点头:“不说不代表不合法么?您和段先生即使可以谈恋爱,也不能领证啊!那既然如此,你们根本不算婚姻的,即使住在一起生活,也是非法同居。”
  “很好,你可以向法律方面发展一下。”顾哲把话筒拆下来握在手里,随随便便往桌子上一倚,“那小伙子我想问你个问题——你一直在说合法,正当。那么你是否认为,合法即是正当的?”
  小伙子总有点被盯上了的危险,但还是干脆点头,“对。”
  “那国家颁布法律的正当性来自哪里?”
  此语一出,底下立马嗡嗡嗡,这几十个摄像头拍着居然敢说这种话?!段榕赶紧低头倒水提醒道:“查水表!”
  顾东林笑起来:“不是唱反调,只是考考你。”
  小伙子脸红着说不知道。
  “国家法律的正当性,来源于一些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普世价值,比如说,自由,平等,民主。而这些普世价值又为什么普世?因为他们符合人类心目中的第一价值——正义。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违背了正义原则,你会去遵守么?你会认为这是一部好的法律么?你会觉得这个政府具有权威么?一定不会的。连自由平等违反正义的时候都会被直接否决,不要说法律正当性。那么,结合原本就是私人领域的事,它的价值国家中立,它的自由国家保护,只要在私人领域内活动,不违反正义原则,它会不正当性么?正当性说到底是底线,很基底的,正当之上仍有正义。你回去好好感受一下。”
  段榕捂脸,这真的是本性毕露。
  “那问您一个问题:您是否认为国家应当立法,允许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顾东林非常干脆道不应当。全场就段榕已经不试图理解他的脑回路,只要跟着信就行;其他人就不行,被他耍得团团转,问问题的娱记脸都绿了。
  “这个怎么说呢,啧。你一旦立法,去保护同性恋的权力,你的立法动机就已经证明了,他们是不一样的,国家就已经把同性恋者这个群体与社会上的大部分人分割开来了,这只会加大社会对于这个群体的排外。就像我国的民族政策,它的出发点是想培养一种更高层次的、华夏民族为一体的同意,但却用各种优惠政策比如说自治、流官、高考加分、文化保护来区分各民族的身份,事实上却是减小了共融可能。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种认同,对他再好也要闹独立,总觉得你汉人压迫他,不会觉得大家是一家人。”
  段榕又急了:“查水表!”
  顾东林话锋一转:“你要知道,政府给你权力的同时,它是需要付出治理的成本的,它第一是要将管理成本降到最低,第二是有个寻租的故事在里面。你怎么减小管理成本?很简单,给每个人贴标签啊。性向这个问题,其本质其实是个人喜好。有些人喜欢吃白菜,有些人喜欢吃萝卜,有些人今天喜欢白菜明天喜欢萝卜还能改改口味,有些人都喜欢吃。那政府要为这事立法,他必定是想要把所有人的身份固定下来,给你打上一个标签——你吃萝卜,你就永远是吃萝卜的,你是个吃萝卜者,你一辈子不要去碰白菜,这样的情况就是官僚机构的逻辑,明白么?他容易管。如果说国家为同性恋立法,保护同性恋权力,他就会定义什么是同性恋者。但是你说得清么?是拥有同性行为的呢,还是天生的性倒错者?本来这些人都是很自由的,但是一下子就被固囿在一种身份里,这是很糟糕的。更不要说寻租的故事了。你们可以去了解一下政府的运作方式。
  “其实,性向是很私人的领域,每个人都有选择的余地。但是一旦国家公权力一旦介入,意味着性向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标签,你能想象有一天,你的身份证上写‘性向:同性’或者‘性向:异性’么?很荒谬的,稍微想一想就知道了嘛,这不现实。同性恋真的是个问题么?还是像古人所认为的,根本就是白菜萝卜的喜好?你觉得一个政府会为你吃白菜还是萝卜立法?啧。”
  “您身为一个同性恋者却反对为同性恋立法,您不觉得很矛盾么?”
  顾东林点头:“是啊,我挺反对专门为同性恋立法。因为我觉得这个属性对于一个人来说,不重要。我听说过以出身、教育背景、职业、财富等等来给人分三六九等,但是也没听说过以此来立法,法律都是争对行为的,对事不对人吧。但是为什么现在会把性向这个属性抬得这样高?还抬到法律的高度?不论什么人,只要性向是同性,就否决了他拥有德行的可能,否决了他幸福的可能,否决了他作为公民的权力,这实在很奇怪的。它只是一个很隐私的、关于喜好的属性而已啊,而且还经常处于不定状态。即使是出身、财富、社会地位这样的硬指标,都没能达到这个‘一判定高下’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出柜堪比高考落马啊。但高考落马尚且有别的活路,性向一曝光那就全死了,可是我真的不明白,没有人给我一个说得通的理由。
  “事实上所有反同的证据,往下看那个论证逻辑,都是很荒谬的,很难成立。就像我最开始说的那样,到最后还是得归为——他们跟你选择了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你看不惯,你不喜欢。但是你不喜欢,就一定是你对他们错?你不喜欢,你就容不得他们好好生活?你活一辈子,活到头,你都没整明白这世上有很多很多人,每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你都那么大了,你都不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不知道这世界已经被解放了,承认不论什么颜色什么大小什么德性的鸟都自由平等了,你还天真得以为都得照你的标准去活,我想冒昧问一句,你谁?你活得有那么好么?你把婚姻经营成什么样以至于有权力对别人的家事亲事指手画脚?你太天真了啊!这样的心态要不得啊!你要学不会宽容,得有多少事情看不过去啊。过去皇帝都不置喙的事情,现在国家都认为不是件事的事情,你每天惦念着,回头又喊自由平等,说得难听一点,真真是一副做了婊子又立牌坊的嘴脸啊!你这颗心和屠灭犹太人的法西斯穿越时空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啊——法西斯也觉得他挺有道理的,毕竟民族放在那儿是个硬指标,你这个性向又算怎么回事啊?我从历史风俗习惯生物学人类学上找源流真心找不到,你们不能给我个理由,我真的完全不能理解啊!”
  顾东林骂起人来是悠扬容与,山水雍容,一口气下来不带喘的,即使段榕就坐他身边,那也理直气壮得不行啊,完全不觉得做个基佬有什么丢人。之前在场的所有人基本上都已经被洗了一遍脑,洗到这里简直要给他这严密的逻辑跪了,掌声不停的,愣是把个新闻发布会搞成“同性恋问题高端研讨会”。
  “所以说,我并不是觉得,同性恋就不应该享有权力,而是说,我们已经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身份上得到权力,不需要再单独列出一份权力专门属于同性恋者。先不说同性恋者到底是什么,你觉得性向是同性的人就不是公民了么?一定不是啊,我在国外出了事就找大使馆,因为我是中国公民;我在职位上能得到五险一金,因为我是劳动者;我去购物能维持自己的正当权益不怕上当,因为我是消费者;我在公路上也不怕别人因为我先生是男人就撞死我,因为我同时也是机动车驾驶员。国家每年收我三四万的税,我从今年突然发觉喜欢上一个男人了,国家也没把我拎牢里说不要我了呀。就算是婚姻关系,也不需要单独立法,把婚姻法改动几个字就行了嘛,何必弄得那么麻烦,爱跟男的结婚结婚,爱跟女的结婚结婚,无所谓嘛。即使是现在,两个人按照婚姻法订立契约公正,法理上也是行得通的。我觉得政府还是跟我想的一样的——儒家社会,性向它就不是个事儿。你们在这里讨论来讨论去,讨论再多也没用,有太多问题比它重要,不,它本身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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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3:39:47 |只看该作者
十三岁的小受,我晕,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光冲这点绝对不看。不太爱看现实风,俺看网文就是为了麻痹自己的(这说法碉堡了),为嘛要那么现实,不喜欢BL文里面扯太多女人的戏份。其实一部文三观正不正是无所谓的,关键是情节要经得起推敲,最讨厌各种不符合逻辑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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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4:33: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tomif 于 2013-3-11 16:37 编辑
泠泠暖暖 发表于 2013-3-10 22:08
能引起如此大争论的文必有其可取之处,我不会说我前段时间就一直等这篇文了。虽然这篇文有点偏现实向,但毕 ...


嗯嗯,对,这文绝对不是用来探讨什么亲情伦理的~大家尽量能三思而行,而不是赶紧地以一个道德高尚者自居来对他人定下失德的罪名,以彰显自己德行之高洁。本人是非常怕,也极其反对的,人家也不是你道德高尚的牺牲品,更何况自己的德行是做的多好了,有资格去对他人指手画脚呢?在网络小说上谈三观,简直就是荒谬,可笑。
消遣之物,何必对他人上纲上线。我写这评,重点只在不希望大家在没有独立思考的情况下攻击他们罢了。
上纲上线的名字解释我贴来,可以看看
表现

其表现为,经常把一般问题、非原则问题,也当作原则问题看待、处理,使其显现出特别的严重性。

特点

用这种简单化(没有例外的一刀切)、绝对化(非此即彼)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对人对事,不是个人品质、个人行为的特征,而是整整一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的特点。上纲上线成了只赚不亏的投机生意。在当时的情势下,越是敢于上纲上线,越是敢于突破“纲”和“线”的限制的人,越是勇敢,觉悟、水平越高。政治前途越远大,越能得到重用。这已经成为一种时髦、一种流行文化。在此背景下,人们的言行充满了无事生非的特点,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造成强烈的不安定的气氛,弄得人人自危。生怕偶有疏忽就会被人抓住把柄,不敢说话,不敢做事。
编辑本段
影响

报纸广播等舆论工具这样宣传,大小工作(包括技术工作和社科学术)、人际交往被塞进这样的框框,文艺作品也这样描写生活……形成了无所不至的网络,让人没法不被推搡着效仿、顺从。有评论家认为,这样随大流,彻底放弃认识、行为的主观能动性,把自己的命运和组织捆绑在一起,就推脱了个人责任,不但使自己处于安全境地,也省事省力。
在这种惯性支配下,人们不但在认识外部世界时使用这种思想方法,在反省自己的检讨或总结里,也给自己上纲上线,以求得深刻的评语,成为屈膝邀赏的姿态,卑琐被当成了崇高。在被迫的认罪时,上纲上线、自我贬损就成了态度端正的过关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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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8:34:49 |只看该作者
对于洗白受这一点我不怎么能苟同,有些事情不能因为年纪小而原谅。你看春节流行的大战熊孩子副本=L=受这不只是普通级别的熊孩子了吧属于熊孩子之王啊!

我想LZ怎么也是看过琼瑶文或者剧的吧,在我眼里受和那些女主角没什么不同,景仰、喜爱那些“高贵仁慈”的原配们,说她们都是那样的善良完美对她多么多么好BLABLA,可是一转身,还不是照样爱上了那些原配的丈夫,一脸坚决的炮灰了原配?就是这样虚伪自私的玩意儿,呵呵他一脸。

最后搬一下我在另外帖子的回复

嗯我看点评有说作者只是说了个故事本人并不赞成这样的感情,我觉得这一点比琼瑶奶奶好太多=L=,不过还是更加希望作者不要再写类似这样的题材的文章吧,作者文笔功底其实很不错,这样三观不正的文其实越少出现越好,也有喜欢姐夫宠的人,你怎么知道他们也能理智的“只是看了个故事却并不赞成它”?

点评

hitomif  嗯,谢谢你的回复。 你可以先看看我40楼的留言,说明了小说或者文学多样性的必要。 再来,就是你说的,嗯,不能原谅这个孩子。怎么说呢。孩子从小父母并不在身边,这个不知道你知道么。他是被爷爷养大的,你可以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1 19:46
石砚  。。。为啥我在高贵仁慈那里加了双引号啊无视吧  发表于 2013-3-1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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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9:46: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tomif 于 2013-3-11 19:52 编辑
石砚 发表于 2013-3-11 18:34
对于洗白受这一点我不怎么能苟同,有些事情不能因为年纪小而原谅。你看春节流行的大战熊孩子副本=L=受这不只 ...


嗯,谢谢你的回复。
你可以先看看我40楼的留言,说明了小说或者文学多样性的必要。
再来,就是你说的,嗯,不能原谅这个孩子。怎么说呢。孩子从小父母并不在身边,这个不知道你知道么。他是被爷爷养大的,你可以试想下。然后就是,我说,你自己的小孩在13岁那年,监护人对其人生的影响绝对是很巨大的,他们正式吸收知识的旺盛年纪,这个不否认吧?当然,如果你觉得不该洗白,完全也是可以不洗白的,这孩子就是胚子坏,就一个个人观点而已,都无所谓的。我会在心里原谅这个孩子,也是因为我个性如此,长熟了之后,对人对事都喜欢不只看结果或者表像,我更愿意去多看几步,找出事情的某些原有,然后对人对事宽容一些,这个,只是我的人生态度罢了……就像之前我说的,我老是想着,知道的越多愤怒就越少,所以哪怕遇到特别不好的事情我的第一反应也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呵呵,这就是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这种惯性思维很难改变。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更不容易伤害别人,不是么?
其实对于这个书,我有一点反复提过,挺有意思的,就是写者换个方式来写完全可以写成大家可以接受的形式,但是他就偏偏不,因为他本来就是要写这样可耻的一对儿,他就是要让大家看了就讨厌这2个,他就是要把姑姑写的善良无辜,就是要反衬出这两个人的自私和恶心。对啦,这就是一个这样的丑的爱情拉,他就是在写这个丑的东西,他就要你看到,还要你看得清楚,因为这就是爱情的另一个面貌(这里是区别于真爱的,真爱自然是大爱无私的,他们两个哪里谈得上)。但是,现实生活中丑的恶的多了去了,不是么?小说来源于生活,种类繁多,有现实的,超现实的,这才完整不是么。
短评里不知谁说的,很好,一个讲故事的的人讲了一个大烂人的故事,讲故事的人就是大烂人么?……毫无逻辑。
你不赞成这段感情,我弱弱问一句,现实生活中你真遇到这种事你怎么办?只能骂,能打能杀么?……小说里他们就被骂了,就被打了,难道还要被杀么?……他们人不好,他们是垃圾,他们为我们所不齿,他们把坏事做尽了,他们就污了你的眼……他们,不过伤害了一个当事人,那个当事人打了骂了要了钱了,那个当事人失去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后并且拥有了一个爱她的人了,当事人还可以行使多少的权利来惩罚他们?我想吧,如果真的有更进一步惩罚,那两个贱人一定义不容辞的背,为什么?该!他们自己心里有数的狠,但到这里,那也只是他们3个人之间的事,不是么?
还是那句赵四小姐从十六岁开始跟张学良。跟一年,属奸情;跟三年,算偷情;跟六十年,便成为千古爱情。时间可以考证一切,最终什么结果,他们必须自己承担,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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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1:06:35 |只看该作者
hitomif 发表于 2013-3-11 19:46
嗯,谢谢你的回复。
你可以先看看我40楼的留言,说明了小说或者文学多样性的必要。
再来,就是你说的 ...

嗯这只是一部小说,从小说的方面来说确实是这样的。但是我对于这个有想法,那就是最后一段说的“更加希望作者不要再写类似这样的题材的文章吧,作者文笔功底其实很不错,这样三观不正的文其实越少出现越好,也有喜欢作者上一部文姐夫宠的人,你怎么知道他们也能理智的“只是看了个故事却并不赞成它”?”

这才是我想说的,我对作者无任何想法,我也同意作者只是在讲故事。问题是有些人其实是很容易被影响的。

至于没有父母在身边,是没错确实是由爷爷养大的,但是爷爷教导过他这样的人生观吗?我不认为这是变坏的理由......这个人从底子就烂了。至于看事情要先想想为啥会变成这样......话是这么说但对我来说这种宽容不是给白眼狼的,这世界上有更多的人需要这种温暖。

至于原谅不原谅......看所站立的角度吧。我作为一个书外看书的人,对于一个恶心的人我不原谅,这书我的视角是书内被背叛的姑姑,自然会更加的无法原谅。

现实中要是遇到了?当然不能违法= =,更不能因为不能打不能杀而且他们一定会义不容辞的去背负惩罚所以还要原谅体谅他们,没这个道理。这确实是他们3人的事,但同时我也有表明态度的义务。

以及我严重不同意“他们只不过是伤害了一个当事人”这句话,伤害没有只不过,而且不管她日后拥有了多么好的人,也不能否定这一段伤害,更何况给予她伤害的,是她的丈夫和侄子,这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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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2:48:20 |只看该作者
hitomif 发表于 2013-3-10 22:18
对啊,这仅仅只是一个不讨好的体裁罢了。你依然喜欢,为什么?《雷雨》之所以成为经典是为什么?古时候 ...

然后刚才LZ你让我先来看看你40L的回复,表示我能力浅薄表达不出什么来,不过朋友帮我提出了几点,LZ也看看吧。

一、小说本来就不该只写真善美。。但是既然写了丑恶的现象就该是揭发现象批判本质的,而不是让大家接受美好善良的真爱们。
以及还要考虑读者的年龄群,LZ你自己也说了男主少年时期怎么怎么,那你觉得少年时候的孩子看了这种文呢?

二、雷雨之类的能成名著跟里面的什么***通奸是没关系的,要搞清楚,雷雨不是因为这种情节才出名,而是出名的雷雨里有这种情节。
雷雨通过一个***的封建资本家周朴园家庭内部的种种纠葛和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揭露了以周朴园为代表的封建资本家腐朽、伪善、凶残的阶级本性,鞭挞了黑暗的社会。
他的重点是在于揭发和鞭挞,而不是周萍是不是真爱?四凤爱的苦不苦。

三、既然要扯到小说层面,那我们就说说,小说确实不能只歌颂真善美,丑恶现象也是必须的。但是丑恶的现象又能写出来做什么?
写出来给读者们看,警惕惊醒,揭发批判,鞭挞。
而不是讨论是不是真爱,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三观问题,三观是个人化了的东西,你的跟我的可能由于教养生活环境不同,这是大是大非,对和错的问题。
三观是个人化的东西,有人觉得该批判而有人觉得该原谅,这都随意。但是如果上升到是非对错都还可以黑白混淆的话,可以重新去上小学了,你不合格。
再说了,作者既然创作了这样的作品,写了这样的事,其想法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既然作恶的角色被人批判 只能说明写的很好,深入人心。

如果你要那这文跟雷雨比肩的话,那就不该纠缠真爱原谅、的问题,而是讲这文的批判性和先锋性。

不过既然不在一个层面,还是拿点有可比性的来。

点评

hitomif  各种囧了,我提雷雨只是为了说明小说文学的丰富性……没有把这两文比较的意思……领域都不同啊……仅仅为了说明小说要丰富啊丰富~ 不过人各有各自的主观意识,可能都很难跳脱出来,不过只要不一竿子打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13:28
zhenruyuan  我对你说的几点谈谈看法,之前几楼有些观点我同意你的看法,有些你想的还是不够周到。 1,读者的年龄群,看耽美也不止十几岁的孩子吧,我这种二十几岁的人也会看,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看的也很多,十几岁孩子真要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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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3:37: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enruyuan 于 2013-3-11 23:46 编辑
石砚 发表于 2013-3-11 22:48
然后刚才LZ你让我先来看看你40L的回复,表示我能力浅薄表达不出什么来,不过朋友帮我提出了几点,LZ也看看 ...


我对你说的几点谈谈看法,之前几楼有些观点我同意你的看法,有些你想的还是不够周到。

1,读者的年龄群,看耽美也不止十几岁的孩子吧,我这种二十几岁的人也会看,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看的也很多,十几岁孩子真要学坏网上有的是各种东西,小说这个东西本质上是来娱乐的,要真承担什么教化作用还是把这玩意儿想大了,再说网上有的是SM文各种没下限调教,那又怎么样呢,说白了都是不是为了图个乐,当然你顺道传道授业解惑更好,没有也不要要求太高,能被一两篇文带坏那孩子就有点问题,说白了这都是个度的问题。

2.《雷雨》的例子,楼主hitomif同学表达的有点问题,好的作品不避讳写这些通奸什么的,写通奸不妨碍它成为名著(写通奸的经典小说多了去了《红楼梦》《白鹿原》《复活》……)这些违背道德的阴暗面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小说反映人类社会,写这些也无可厚非。至于“揭露了以周朴园为代表的封建资本家腐朽、伪善、凶残的阶级本性,鞭挞了黑暗的社会。”我个人不喜欢这种被XXX洗脑过度的书评,仔细看《雷雨》,里面表现的人性相当复杂,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刀切,里面有一些人性层面的更深层次的东西(尤其在周朴园这个人物身上)《雷雨》的“揭发和鞭挞”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作者写的那些情节上的,就包括了,四凤的痴情,周萍周朴园的人渣,煤矿事件……

我想没人能说这文能跟《雷雨》比肩吧,hitomif同学应该只想表达,作为小说也可以写假恶丑吧。

3.小说里非真善美的东西也并非完全用来“鞭挞”,有一部分小说也表现了对现实(包括自我)的荒谬的无力感(例如加缪的几部小说),当然我不是说这文,作者估计只想这么写罢了,我不是作者我也不好妄加揣测。小说只要情节逻辑没问题能反映现实就已经到位了,还要“文以载道”就要求高了,更何况是网络小说(这又说回第一点了)我不知道你所谓“黑白混淆”指什么,要指给受洗白的话,我觉得公子歌这文没到这程度。再说,这文写明白了攻是个人渣,人渣还付出了代价这就够了。也没给这对奸夫淫夫开金手指嘛。

4.至于不希望公子歌再写这类型的文的话这点我还蛮赞同的,从《姐夫宠》《坏男人》到这篇,公子歌文笔进步了不少,但要驾驭很现实的假恶丑题材她笔力还没到那程度,估计这文掐架也给她自己提了个醒,估计她自己是要掂量掂量,当然要是她想继续往这条路上走(可能性估计不大)也是她的自由。

点评

石砚  最后在这个帖子说一次吧我也有点累=L=,你说这是洗脑言论,我觉得很好笑,难道它不是在揭露鞭挞黑暗的封建社会吗?无论里面写了多少复杂的人性,其结果都是为了揭露和鞭挞。 PS:请问我那回复里哪有说过说经典里不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3 11:13
hitomif  ……你说的真好,思路条路真是清楚,我真佩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13:39
石砚  有点晚了我也没办法多写,但就第一点来说,看耽美的不止十几岁的孩子不代表没有,我们不认为会被影响也不代表没有,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桐华的大漠谣就是这样,它本质上没什么教化作用,但不妨碍就是有人受到影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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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林之下 + 15 积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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