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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沉沦之犹 于 2013-7-15 21:25 编辑
Chapter 5 自私的决定
自打我再次回到高中时代后,在学校我总是会客意的躲着丁翔。不巧遇上了也只是客气的点头打个招呼,然后错身而过,各走各的路。
因此,在放学后,看到站在站在教室门口的丁翔时,我还是有点不安的。当然我的心态还算阿Q,于是自我安慰,也许是他看上了你们班的哪个美女,才会出现在这里的,放心,他不是来找你的。
这样做完心里建设后,我的心情居然愈发的差了,慢慢的跟着人群后面,期望等我走出去后,这货已经离开了。
但丁翔没走,直到我最后一个走出教室,他依然站在那里。我不得不抬起头来和他对视,才发现他的脸色竟然异常苍白。
我动了动嘴唇,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也什么都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去,慢慢地向楼梯方向走去。
我的脚自发的跟着他,心里却乱成一团,第一次觉得深深的畏惧。
丁翔带我走上了天台,这时,天色已经慢慢的黑了下来。我给女王大人打了个电话,说是自己有些问题不会,得向同学问明白后才能回家,可能会晚一点,请女王大人一定要给我留下一盆红烧肉。
丁翔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书包重重地扔在水泥地面上,然后毫不客气地把我身上的书包也扒了下来,恶狠狠地摔在地上。
我低着头,把手里的手机慢慢地放在地上,却不敢看他,直到领子被揪起,才不得不和他对视。
虽然是从小打到大的,虽然我们的武力值相当,虽然我从来都没有怕过他,但这一次,我却莫名得觉得畏惧,我知道,是因为我心虚。
丁翔长得像他妈,五官颇为精致,线条也较为柔和,只是这小子天生性情冷淡,最喜欢装酷,也是就是装面瘫,板着一张死人脸,仿佛全世界都欠他钱,还不打算还。
而这一次,他却是真的生气了,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神居然能如此尖锐,刺得我眼睛发痛。
“是你干的?是吧?”他的声音嘶哑低沉,像是从最深的地狱而来,伴随着浓浓地怒火。
我极没出息的缩了缩脖子,不敢承认。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你?”丁翔的另一只手更加用力的捏着我的肩膀,凶恶的表情像是恨不得冲上来咬我一口。
然后他居然真的咬了,疼得我哇哇大叫,手脚乱踢,也不知道伤着了他的什么部位,只听他一声闷哼,弯下腰去,这才脱离了他的掌控。
我心里纷乱不清,冷汗直冒,这会儿什么都顾不了了,像只没头苍蝇似的跑下天台,才跑下二层楼,却反应过来,书包和手机都没拿,女王大人肯定是要发飚的。
犹豫挣扎了一下下,最后还是女王大人占了上风,于是我不得不返回天台,算了,大不了让丁翔揍一顿好了,说起来,也是我自作自受。
认命地回到天台,就看见丁翔正在把玩我的手机,似笑非笑地说:“我就知道你会回来,”
我耸耸肩,不想接他这话,反正现在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趁早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发扬死PIG不怕开水烫的精神,光棍地说:“快点,我着急回家吃饭!”
“哼!”丁翔冷冷地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对你?揍你一顿?”
我硬着脖梗,掉过脸,不想去看他。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付出了多少……”丁翔笑着说,听起来却像是在哭,“……我付出了那么多,却被你,轻轻的一句话,毁掉了。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是你?为什么偏偏是你?”
他的声音里饱含着太多的感情,在我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里,没有一个人的语言,能让我如此心酸难受。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个夜晚,他一身的伤痕,我的手抖得像个快死的老人,心也颤抖得像风暴中的小船。是啊,我明明知道,他付出了很多,才得到了出国的机会,却被我轻而易举的毁掉了。
他应该恨我的,他的确应该恨我,这是我期望的,可我却没有办法去面对他。
我宁愿他狠狠地揍我一顿,宣布我们今后老死不相来往,也不愿意听他笑着说话,却像哭泣一般的难受。
我知道我错了,我不是一个会后悔的人,我本应该让一切如常,再来一次,我不应该改变什么。
可我却阻碍了丁翔的梦想。
我突然觉得害怕,深深地畏惧,如果丁翔没有出国,那么我们之间,会变成什么模样?
他会恨我,不,他根本不会恨人,就像他不会爱一个人一样,那样强烈的情感,并不属于他——他把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到他的梦想中一样,哪儿来多余的分给其他情绪?
可他会讨厌我,用我最不能忍受的方式报复我,我不知道,在经历了一次死亡后,还有什么是我不能忍受的方式,但我依然深深的畏惧,毕竟,他是有能力也有可能伤害我的人。
正是因为爱,所以才会被伤的深。
“你害怕了吗?”丁翔在我耳边吹气,热烈的气息让我禁不住全身发抖,我死命掉过头去,故意不去看他。
吴放,难为重生的你比面前这个少年大了一轮多,你还真是够没出息的。
“你想象不到的……”丁翔轻轻地笑了,“你看你,多么的美好,而我……我真是愚蠢啊……绕了一上大圈……你知道吗?对于那些挡在我面前的石头,我是怎么对待它们的吗?”
我不想知道,我一点也不想知道!我在心里拼命地大叫。
“你不想知道吗?是了,你不知道,放心,我不会那么对你,可我也不会轻易的放过你,你知道吗?吴放,你知道吗?我能容忍任何人挡在我面前,但不应该是你,唯独不应该是你。”
我突然很想知道,为什么不能是我,或者说,在此时此刻,在我出卖了他以后,我是否对他来说,有那么一丝不同。我没有办法与他的梦想争锋,那么,我是不是比别人,在他的心中,多了一些特殊。
吴放,你可真够没出息的,我在心里轻笑,你已经不再年轻了,无论你外表披着的皮是多么的年轻,你都不再年轻,你快三十了,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见过得太多了,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卑微不是?
再爱一个人,你都要把腰杆挺直,爱,但是不能没有尊严。
我深吸了一口气,抹了一把脸,见面后的第一次,正视丁翔。
他看起来很糟糕,我这才发现,他现在瘦得厉害,皮肤变得更加苍白,双眼精光迸现,脸颊上透着疼态的红晕,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可能正在发烧。
不再理会他的胡言乱语,我伸出手来想要按上他的额头,却被他挥开。
想到他可能生病了,我的畏惧像突然被大风吹走了一般。想不也不想地按住他不安分的双手,额头贴上他的额头,滚烫地触感像火苗一般,点燃我内心潜藏的炸药。
“你有病!发烧了还敢倒处乱跑!?”我不客气地开始喷他。
“真脏,吴放,你混蛋把口水喷我脸上了,放开我。”丁翔用力挣扎,可能是由于高烧的原因,他的力气并没有平常来得大。
“跟我回家,你不要命了,你现在有多少度,三十九还是四十二,你不怕烧傻了?”我按着他,手心的滚烫让人心惊,之前我居然心神不宁到没有注意到,他病得这么厉害。
“我不回家,吴放,你脏死了,你再把口水喷到我脸上我不客气了。”丁翔力气不足,扎不开的束缚,不死心地开始用脑袋顶我的头,以示反击。
“不回家就去医院,跟我走,别闹了。”
“吴放,我不去医院,我不能去。真的,我不能去。”丁翔说着,把额头贴在我的额头上,鼻子里呼出的热气扫在我的鼻翼上,每一句话带出的热气仿佛都砸在我的唇上。
我一时之间愣住了,我现在的壳子可不是快三十岁,历经百战的那俱壳子,而是十七八水嫩嫩地少年一枚,被丁翔暧昧的举止震得有点晕。
我突然想起来,寒假那会儿,丁翔身上那不应该出现在未成年人身上的伤口。虽然应该好的差不多了,但难保不会留下伤疤,如果去了医院,最大的可能是招来人民警察。
“那就回我家!”我记得家里总是有一些常备药品的,退烧药和医用酒精都有,应该没什么问题。如果实在降不下来,再送去医院吧。
“家?”丁翔突然笑了,如此近距离的视觉冲击看得我眼晕,“我没家了,吴放,他们都不要我了。你知道吗?我不是丁家的孩子,我是一个不知从哪来的野孩子……你不知道,你什么也不知道……”
我二话不说的扛起他,拎着两个人的沉重书包,还有我的手机,向家里走去。对于丁翔的胡言乱语,真的不是我不当真,实在是这小子的前科太严重。
之前,只要一喝醉酒,他就会角色带入,从大侠到乞丐,角色跨度极大,先不说他演技如何,唠唠叨叨翻过来覆过去的那几句话就够让人神经衰弱了。别人都是酒后吐真言,这小子绝对是酒后吐垃圾,还是极不靠谱的垃圾。
回到家以后,顶着女王大人质问的眼刀,我难得地替丁翔解释了几句——这小子酒量不好,最近学习压力太大了,他没有经得住组织的考验,被资本主义腐蚀得喝了点小酒,结果醉了不敢回家,基于兄弟情义,我就把他扛了回来,等他醒酒了再走。
应付完我家女王之后,我把丁翔放到我的床上,给他的腋下夹上温度计。可谁知这小子一点也不安分,来回乱动,根本就夹不住。我又不敢放在他的嘴里怕他一个不小心咬碎了,于是不得不按住他,顺口威胁他:“好好夹在胳膊下面,再掉了,我可给你测盲肠的温度了啊。”(给宠物测过体温的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吧?)
好吧,我承认,我在调戏丁翔小朋友,不过,他都病成这样了,我也只能在口头上占点儿便宜,而且还是这种他不知道的,没有什么价值的便宜。
也许是我的威胁起了作用,终于顺利的给他量了体温,拿出来一看,好家伙,都快四十了,他也不怕烧成傻子了。于是,退烧药,感冒药,消炎药等等,我毫不客气地给他灌了下去,直到他迷迷糊糊睡着了,我才放心下楼去吃我的红绕肉去了。
待我酒饱饭足之后,上楼再次给丁翔测了个体温,姥姥的,不仅没降,反而又升了半度多。因为之前给他灌了药,我也不敢再多给他吃,只好洗了块凉毛巾搭在他的头上,然后找出医用酒精,认命地开始给他擦身降温。
扒掉丁翔身上的衣服费了我不少力气,这小子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了,要不然就是掉进下水道了,总之身上的气味实在是不太美好,就算是我是禽、兽,也实在没有在此情此景下发、情的能力,更何况看到他身上的绷带,我的心立刻沉了下来,直到拆开他身上的绷带后,我的心再次被揪住了。
看起来他身上的伤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却没有很好的处理过,而且不知是什么原因,伤口似乎还见了水,现在已经发炎出脓了,怪不得他会发烧,怪不得他身上这么臭,伤口都变成这个样子了,他得有多疼啊。
我的心一下子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了,我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阻止我家女王,为什么让丁翔要出国的消息透露出去。
处理着他身上的伤口,我第一次,恨不得把这些伤口都转加到我自己身上。
我果然是不可救药了吧。
清理好伤口,缠上干净的绷带,给他擦干净身体,在手心脚心,腋下膝窝不断擦上酒精,整夜未睡的我却不觉疲倦。
我的心,自重生后,首次如此平静。
我不认为自己懂得爱情,我也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离开自己,更不愿意是自己亲手推开所爱之人。
可看着丁翔安静地躺在那里,我却觉得,似乎一切都无所谓了。这样也好,我总之是困不住他的,他总会慢慢长大,他的羽翼总会慢慢坚强,最终会像他的名字那样,飞上高空。谁也无法阻止他,我更不能。
既然,我做错了一次,那么,就由我来做些什么,让历史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吧。
丁翔,既然注定要放弃,那么,就由我来放弃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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