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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iyejihun 于 2014-4-2 20:21 编辑
百妖夜袭:冥师2
作者: 朱砂
绘者:Leila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14/03/28
语言:繁体中文
ISBN:9789863420866
丛书系列:瘾风月INlove
规格:平装/ 312页/ 25k正/ 14.8 x 21 cm / 普通级/ 单色印刷/ 初版
出版地:台湾
定价:220元
内容简介
是天定的缘分,让他们轮回又相遇——
冷酷特种兵+天然呆天师=除妖***+麻烦制造机? ?
这个天师虽然爱钱、小气、又心软,
但人是他罩的,想动歪脑筋的妖魔鬼怪都去吃土吧!
★非看不可的故事,晋江排行榜积分突破9700万!
★不看BL的读者也深受吸引,感动千万人心,令人热泪盈眶、爱不释手。
★随书附赠:人气画家Leila绘制「月夜相依」精美海报!
「我说,咱们回家可以算算帐了吧?」
「欠、欠什么帐了?我累死了,要回家睡觉。」
沉固很不正经地笑着,「好,咱们回家睡觉。」
钟乐岑根本是妖怪吸引机转世的吧? !
自从认识这个呆天师,沉固的员警人生彻底崩坏,
先是为了他开快车捉鬼,
后又卷入虎精食人的案件只差没被拆吃入腹,
他所在之处几乎成了妖怪都市!
沉固很想划清界线,但一把火意外烧光钟乐岑的住处,
他一时心软的后果,就是灾难同居生活从此展开。
沉固口中的「家」,让孤单已久的钟乐岑心动,
但再心动也没钱缴房租,他只好以身(当管家)还债。
谁知小事故解决了,大灾难才正开始,
沉固的父亲被形似兽爪的利器所杀,
两人循线追到父亲工作的集团,
才发现大楼内的生财灵阵,竟是以活人为祭!
且灵阵早已悄然转凶阵,蛰伏的上古凶兽即将破阵而出……
身陷险地,钟乐岑首次被人义无反顾的保护,
可这笔帐欠这么大,就是**一辈子也还不起啊!
试阅:
沉固不可置信地看他一眼,「你没看见?一个女人,穿了件红裙子,很薄的那种。离你也就五十公尺,你怎么会没看见?而且,要是没看见,你让我跟前面那辆车干什么?」
钟乐岑愣愣地看着他,半天才道:「沉先生,你有阴阳眼?」
「阴阳眼?」沉固正在打方向盘,差点滑了手,「钟医生,你不觉得自己有点……」信口雌黄?
钟乐岑反而认真起来,「沉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出生日期?哦不,这个等下再说……」
沉固看着他迅速从衣袋里摸出张黄纸,抬头往前面一看,立刻觉得不对劲。他们现在已经开上了东西高架桥,这个时候桥上的车很少,可是前面那辆计程车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开起S形来,拐了几下,竟突然加速向桥外冲了过去。
钟乐岑飞快地把黄纸折了几下,拉开车窗甩手扔出去。沉固惊讶地看着那张黄纸在风中突然燃烧起来,化成一溜火光从计程车后窗里冲了进去。吱地一声,计程车猛然刹车,车头保险杠已经险险碰到了桥边的护栏上。沉固猛踩下刹车,还没停稳,钟乐岑已经跳下车向计程车飞奔过去,身手居然还挺灵活。
沉固跟着下了车,还有些回不过神来。高架桥两边的护栏上安着**的照明灯,就在钟乐岑拉开计程车副驾驶的门探进身去的时候,沉固身边的照明灯突然变成了绿色。在生死之间练出来的敏锐感觉让沉固本能地抬手一挡——他什么也没看见,却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迎面扑了过来。
啪地一声轻响,沉固觉得自己的手似乎在拍在一块皮革上,照明灯猛地闪了一下,又恢复成明亮的**,沉固看看自己的手,手掌上黑了一片,像是抹了煤灰一样,他用另一只手擦了一下,居然没擦掉。
钟乐岑从计程车旁边跑过来,一眼看见沉固手上的黑色,再一次露出惊讶的表情,「沉先生……」
「这是什么东西?」沉固皱着眉。他没有洁癖,但这黑色看起来很浓重,还隐隐透着些腥气,像是凝固的血。
钟乐岑沉吟着,又掏出一张黄纸,这次沉固看清楚了,纸上也用红色画着些古怪符号,他用那张纸在沈固手上轻轻擦了擦,黑色像被海绵吸水一样,全部印在了黄纸上。钟乐岑把它折起来抖了抖,纸着了起来。火焰是绿色的,桥上风很大,却没吹动火苗。不过几秒钟工夫,黄纸就燃尽了,连点纸灰也没剩下。
沉固默默地看着这一连串违反物理规则的现象,然后冷静地问:「那司机怎么样了?」
钟乐岑回头看看,「他会觉得是太过疲劳打了个旽,什么也不会记得。」果然,车窗玻璃摇了下来,司机脸色苍白地伸出头来左右看看,把车退回车道上,以龟速开走了。钟乐岑看着后车灯,「大概很长时间他都不敢再疲劳驾驶了。」
沉固拉开车门,「上车。」他有太多疑问要问了。
「那女人……」沉固斟酌了一下用词,「是什么?」反正一定不会是人。
「是游魂。不过,是个有戾气的游魂。普通游魂是没有能力显形的。」
「既然是显形,你为什么看不见她?」
钟乐岑低下头,半晌,才有些闷闷地道:「我看不见。游魂可以只向目标人显形,除此之外,只有开了天眼或天生便有阴阳眼的人才能看见,我不行。」
沉固斜眼打量他,「你不是天师么?」有看不见鬼的天师?
钟乐岑表情更郁闷,抬手把眼镜摘了下来,盯着镜框上细细的花纹看了良久,轻轻叹了口气,「我不是天师,没资格。」
沉固猜自己大约是戳到了这人的痛处。钟乐岑摘下眼镜后,那颗鲜艳的朱砂痣就显露了出来,在车灯的微光下像是一滴血泪。沉固发觉他的眼睛长得很漂亮,睫毛既长且浓,垂下来的时候像蝴蝶翅膀一样微微颤动着,遮盖住黑得透亮的瞳仁。有了这双眼睛,他那不太起眼的五官就忽然生动了起来,难怪人说画龙点睛,这睛点不点,它就是不一样。
「既然看不见,你怎么知道要跟那辆车?」沉固转了个话题。钟乐岑这副郁闷的模样虽然很有趣,但抓住别人的痛脚不放,就不太厚道了。
「我看见那辆车车门自己打开,而且之后司机就把空车灯按下去了,表示有东西上了车。」钟乐岑不怎么有精神地抬起头,「我本来想超度她,谁知道没看准,被她从车里逃了出来,想上你的身。」
「那现在呢?你把她超度了?」
钟乐岑惊讶地看着沉固,「你不知道?你已经把她打散了。」
「打散了?」沉固皱起眉,「你的打散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魂飞魄散了。」
沉固看看自己的手,手上到现在还有种冰凉的感觉,「这样就算魂飞魄散了?听你的说法,这个鬼还是有点本事的,怎么这就魂飞魄散了?」
钟乐岑比他更不解,「这鬼已经伤过两三条人命,戾气很重,普通人是没有能力抵挡她上身的,而沉先生居然能把她打得魂飞魄散……可是从沉先生的生辰八字上来看,应该没有这种能力……」
沉固把车停在路边,「先是煞气重,后来是阴阳眼,现在又是什么魂飞魄散,你到底还想说什么?」
钟乐岑在他的目光下缩了缩,小声道:「不是我想说什么,是沉先生你、你确实是这样子的。」
沉固平静地道:「我以前训过军犬,你明白么?」
钟乐岑眨眨眼睛,立刻明白,「你是说军犬不害怕你是么?可是军犬和普通宠物是不同的。」
沉固继续忍耐,「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
钟乐岑小声道:「不是训军犬的么?」
沉固觉得自己额头上要跳青筋了,「我做过特种部队。如果照你说的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能看见很多鬼了。」
钟乐岑完全不在状态地哦了一声,眼里带上点崇拜,「怪不得沉先生身上煞气这么重,也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会有。」
沉固觉得自己有点鸡同鸭讲,「这不是重点。钟医生,重点是如果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应该看见很多不应该看见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
钟乐岑皱起眉,「可是沉先生刚刚明明看见了那个女人。」
这次轮到沉固说不出话来了。
钟乐岑看着他阴沉的脸色,声音更小:「开天眼需要机缘,也许沉先生从前没有这个机缘……哈啾!」他打了个喷嚏,搓搓双手。
「冷?」沉固发现他穿得很多。
「站太久了……」钟乐岑不好意思地吸吸鼻子,「我有点怕冷。」
「站了多久?」沉固打开暖气。
「大概,四个小时吧……」钟乐岑不怎么肯定地说,又咳嗽了两声。
沉固看他一眼,「既然看不见鬼,还来捉?」要不是计程车正好停在他旁边不远的地方,他就算在这里站上一夜,也未必能找到鬼影子。
钟乐岑笑了笑,「没办法。我是钟家人,总不能明知道有鬼害人还不管。」
沉固有点要刮目相看了,「你怎么知道有鬼害人?」
「这段路上前些日子出过好几次车祸。」
沉固看过报纸,「不是说酒驾么?」
「报纸是那么说的,司机自己也是那么以为的。但我有个朋友也开计程车,其中两次出事他都正好碰上。一次是桥头撞死一个人,据撞人的司机说是那男人自己突然从人行道上冲下来闯了红灯,但是现场有个男孩说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把他推下去的,不过其他人都没看到,警察也就没相信。」
沉固立刻联想到他看到的那个女人身上的红裙子,「你朋友看见了?」
「没有。不过第二次撞车,他看见有个穿红裙子的女人从肇事计程车上下来,一闪就不见了。那天他也喝了点酒,肇事司机也没提过车上有乘客,他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不过两件事连到一起,就表示他并没有看错。」
「你那个朋友有阴阳眼?为什么他一次能看见,另一次又看不见?」
钟乐岑摇头,「他没有阴阳眼。但是他那天喝了酒。酒是种很奇怪的东西,对人的神经有兴奋作用。其实所谓开天眼或阴阳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潜能,更能感受周围的事物。所以人在酒后的一些幻觉可能并不是幻觉,只是其他人都感觉不到,就视之为幻觉了。」
沉固没接话。对于这种近于荒谬的理论,加上今晚他亲眼目睹的情景,他既不能驳斥,也不能赞同。
「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哦……」钟乐岑左右望望,「这是到哪里了?」
「这不是台东么?离你的诊所很近了。」
「啊……」钟乐岑尴尬地笑,「我、我不太认得路。那个晚上……看起来总是不太一样。」
沉固摇摇头,「住哪里?」就算再不一样,台东还算是有标志性建筑物的,至少你看见利群商厦,就该知道到了台东吧?路痴。
钟乐岑说了个地方,也属于将要拆迁的旧房区,街道狭窄,七拐八扭的,车子好不容易才进去。钟乐岑下了车,回头道谢。沉固摆摆手,刚要发动车子,忽然一个人从树荫里摇晃着出来,一头就向钟乐岑撞了过来。沉固眉头一皱,钟乐岑已经张手接住了那人,「苏完,苏完?你怎么又喝成这样?」
被他叫做苏完的男人看来年纪也不大,可是一脸胡碴面容憔悴,倒像是三、四十岁了,身上的西装已经扯歪,手里还提了瓶啤酒,一边往钟乐岑身上倒,一边还提起酒瓶往嘴里灌。钟乐岑一手扶着他,一手去夺他的酒瓶,「苏完,你能不能别老是喝得醉醺醺的,明天不上班了?而且对身体也不好。」
苏完突然把酒瓶往地上一摔,「你知道什么!老子,老子不干了!你知道吗?那个主管说什么……说什么老子用的颜色不好,呸!他懂个屁!天天受他的气,老子不干了!」
钟乐岑用力支撑着他直往下溜的身体,「行、行,不干就不干了,我们先回去再说,你别在外面闹了。」
苏完迟钝地转动着头,「酒呢?酒呢!」他突然回手,一拳朝钟乐岑打过去,「你把老子的酒又藏到哪去了!」他比钟乐岑高半个头,钟乐岑支撑着他已经有些吃力,这一拳只好把脸一偏,用肩膀硬受了一下。
沉固眉头一皱,跳下车过去,一把将苏完扯过去,转头问钟乐岑:「住几楼?」
苏完眨着眼睛想看清眼前的人,「你……你谁啊你!滚、滚开!」
沉固扯下他领带,三下两下绑住他乱挥乱打的手,弯腰就把他扛到了肩上,「住几楼?」
钟乐岑目瞪口呆地看着沉固把苏完扛起来,赶紧说了个楼层,在前面带路。走道狭窄堆满杂物,苏完一路连踢带骂,惊动好几家开门出来看,弄得钟乐岑不得不左边右边地道歉。
钟乐岑住的地方不大,也就十几坪,一室一厅一卫,厅里放着张沙发床,家具不多,收拾得很干净。沉固把人甩到沙发上,苏完难受地用手在脸上乱抹。钟乐岑赶紧去洗手间绞了条热毛巾来给他擦脸。沉固站在一边看着,「他整天喝成这样?」这人是钟乐岑的什么人?
钟乐岑苦笑一下,「也不是。大概今天心情不好。」
沉固冷哼了一声没说话。借酒浇愁是他最看不上的事,尤其是还发酒疯打人。
「你朋友?」
钟乐岑点了点头。苏完这会儿也老实了,手还被绑着就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过去。钟乐岑蹲下身给他把鞋脱了,又把领带解开,然后拉开被子给他盖上,这才想起来屋里还有个人,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来,「谢谢你。那个,喝杯水吧?」
沉固摇摇头,「不用了。没事我就走了。」
钟乐岑站起来送他,还没走到门口,苏完已经在沙发上翻腾起来,「乐岑、乐岑……」声音里还带点哭腔。
「嗳……」钟乐岑站在门口进退两难。沉固再次摇摇头,「不用送了,我认识路。」
这一番闹腾,沉固回到家已经快十点了。五○二的门还是虚掩着,沉固的钥匙声一响,庞峰云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沉哥……」
沉固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态,站住脚,「什么事?」这几天创城活动,他几乎天天加班,算起来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这群年轻人了。
庞峰云低着头,神情憔悴,「沉哥,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那个房租,我们能不能缓一个月?」沉芝云租房子给他们只是象征性地要点钱,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一到日子就交,从来不拖欠。
沉固看看他,「出什么事了?」
「罗薇她住院了。今天在大街上晕倒了,医生说是心脏二尖瓣有什么问题,要动手术。我们那个广告单子要到下个月才能结款,现在……有点周转不开。」
「知道了。」沉固摸出钱包,把这个月刚领的薪水抽出来给他,「房租的事你不用惦记了,这个你先拿去用,等手头松了再还我。」
庞峰云感激地看着他,「谢谢沉哥。罗薇后天动手术,我这会儿去医院接卢纬的班,他顾了两天了。」
※
罗薇死了,死在手术台上,心脏骤然停跳,医生抢救了一个半小时,人还是没救回来。
池莉莉哭得眼睛都肿了,一件件地收拾着罗薇的东西,收到袋子里。罗薇的父母死得早,有一个妹妹,从小寄养在叔叔家,这次会来把罗薇的东西带回去。
沉固站在五○二,沉默地看着池莉莉一边抽泣一边收拾东西。卢纬站在一边,失魂落魄地发呆。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罗薇,只是从没明白表达过。庞峰云还在医院太平间,就等着罗薇的妹妹来。
「走吧。」看着池莉莉把东西收拾好,沉固开口。罗薇的东西并没多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她最心爱的相机和几件饰物。
池莉莉手里拿着从罗薇手指上摘下来的那枚虎头戒指,又哭了起来。沉固过去把戒指拿下来放进盒子里,「火车要到了,再不去会接不到人。」
罗薇的妹妹叫罗蔓,出乎沉固意料之外,居然打扮得很时髦,穿了件颜色鲜艳的外套,跟他们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嚼着口香糖,并没有为姊姊意外死去而悲伤的意思。
「我姊在哪呢?」
池莉莉很不满地看着她,「罗姐在医院。我们过去吧。」
罗蔓抬手看看表,那是块卡通风格的电子表,花里胡哨的,「这个时候了还去医院?」
池莉莉恼怒,「那是妳姊姊!」
罗蔓斜眼看她,「不是在你们这干活累死的吗?怎么啦,多在太平间停几天的钱你们都舍不得出?」
池莉莉差点就要跟她吵起来。罗薇这次动手术,花光了他们四个人的积蓄,要不是沉固的一万块,后事可能都不好办。现在罗薇一死,杂志社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还不知能撑多久。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现在罗蔓又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她不是罗薇的妹妹,池莉莉扇她一巴掌的心都有。
罗蔓大大咧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上,「行了,我反正也是来找工作的,一时走不了,明天再去也行。今天这个点了,我可不去太平间那样的地方。」
池莉莉气得发抖。卢纬眼也发红,但罗蔓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他怎么能跟一个小女孩吵起来,咬了咬牙硬着声说:「行,那妳跟我们去住的地方吧。」
罗蔓撇了撇嘴,「我是来找我同学的,有地方住,你们把我送过去就行了。我姊在哪家医院?明天我去医院。」
罗蔓的同学住在一个颇高级的社区里,社区门口的警卫在电话询问了住户之后才让她进去,其他人却被挡在了外面。池莉莉气得跺脚,「罗姐怎么有这样的妹妹!要是我妹妹,我抽死她!」
「算了。」卢纬阴着脸,「罗薇这个妹妹从小就被送到她叔叔家了,会有什么感情?我们医院接峰云吧。沉哥,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还得上班,我们自己过去就行了,还有些事得处理一下。」
沉固知道他们可能还得讨论钱的事,不过还是把他们送到医院,然后开车先回了家。已经十点多钟,沉固草草冲了个澡,就十一点了,从洗手间出来,忽然听到书房里有什么东西抓挠墙壁的声音。
「汤圆?」汤圆的笼子一直放在书房里,这些日子它都睡笼子,难道是大晚上的磨爪子?
「喵呜——」声音从另一边的卧室里传出来。沉固眉头一皱,走进书房。书房里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书架,就是电脑,沉固仔细倾听,发觉挠墙声是从隔壁五○二传过来的。
进野猫了?可这是五楼。那么是小偷?沉固迟疑一下,还是掏出五○二的钥匙走出门去。一出门,卢纬和庞峰云池莉莉刚好从楼梯上来,一见沉固站在五○二门口,怔了一下,「沉哥?」
「屋里有点动静,我想进去看看。」
「有小偷?」庞峰云苦笑一下,「也没什么好偷的。」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还是悄悄打开了门。
沉固第一个进去,片刻,啪一声打亮了灯,「不是小偷。」屋子里有种淡淡的腥臭味,这气味他在这屋子里闻到过,就是罗薇生日那天,一种野兽身上的臭气。
「有东西被动过吗?」沉固环视屋中,问庞峰云。
庞峰云四下看看,迟疑着摇头,「应该……没有吧。」屋子里没多少东西,一目了然,真要是小偷来了,都不用费劲去翻。
沉固往墙边走去。从他屋里听到的声音来判断,刚才发出抓挠声的就是这一面墙。当初这房子只是简装过,庞峰云他们更没有多余的钱来装修,因此墙壁只是简单地粉刷过白色涂料。沉固弯下腰一看,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墙角有几道细长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划出来的,划下来的涂料粉末洒在地板上。沉固再仔细寻找一下,发现地板上还有几处有少许的粉末,痕迹断断续续,一直延伸到屋子中间的桌子旁边。看上去像是有什么野兽在墙壁上抓过几下,然后一直走到了桌子旁边,因为有粉末沾在脚底,所以留下了痕迹。
桌子。桌子是从旧家具市场买来的,很老旧的样式,四条腿一块板,什么也藏不住,桌子上面就摆着装罗薇遗物的袋子,撑得鼓鼓的,袋口的拉链好端端地扣着,并不能再装下什么别的东西了。
「沉哥,怎么了?」庞峰云担心地跟过来。他们使用这房子都很小心,从来不乱动墙壁地面什么的,「有人进来过?」
「不是。」沉固看窗户一眼,关得紧紧的。正因为空气不流通,那腥臭味才能闻得出来,「可能是野猫什么的,你们各个屋子好好看看。」
卢纬在每间屋子里都翻了一下,并没发现什么野猫。沉固没再说什么,只是嘱咐他们晚上一定锁好门,这才回了自己房间,再去书房看看,汤圆已经进了笼子,那抓挠声这一夜再也没听到。
※
创城这事,大事没多少,小事一箩筐。沉固这辈子就没干过这么琐碎的事,一天下来觉得比从前的训练还累。六点多天已经黑了,他才从所里出来走去坐车。从所里到社区要转一次车。沉固有车,可那车是沉芝云的,所以他除了去疗养院看沉芝云,平常很少开。而且一个管区警员,开车上下班,总觉得不合适。
坐308路车到15中,然后倒11路。沉固沿着婚纱街往11路车站走,忽然看见马路对面有个人在四处张望。那人他见过一次,就是庞峰云他们前些日子新招的那个小麦,麦乔。罗薇这一死,光善后的事就弄了十几天,好不容易罗蔓把罗薇的遗物都带走,杂志社也有点办不下去了。沉固已经好几天没见过这个小麦,大概是庞峰云他们无法再请他了。
小麦并没有看见沉固,他正在街道拐角处来回地走,像是在那些小店面里找什么。沉固正准备跟他打个招呼,忽然从人群里冒出个年轻男人,在小麦背后轻轻说了句什么,小麦倏地回过头,两人说了几句话,就一前一后往街道拐角处走去。虽然天色已黑,但夜市的灯光足以让沉固看得很清楚,那年轻人看起来比小麦略长几岁,皮肤白净,穿着一件浅灰色外套,左边胸口上用银线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老虎头,眼珠子像是镶了什么亮片,灯光下碧绿发亮,像真的一样。沉固突然想到罗薇所说的饰品店里的帅哥,外套上那个虎头图案与罗薇戒指上的图案很像。
这两人走的路正是沉固要往11路车站过去的路,可是等沉固拐过弯,却发现这两人不见了。前后其实就差个十几步,这两个人再快,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走出沉固的视线。沉固往两边看了看,左右都是女装店,并没看见有什么小饰品店。心里浮起一丝疑惑,沉固放慢脚步从店面门口走过,视线向里面搜索——没有。店里挤的都是女孩子,想来两个男人也不会到这种店里去。
沉固沉吟着。小麦到这里来见什么人,按说完全是他个人的私事,但,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觉得不对。这是一种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野兽一般的直觉,很多次,这种直觉救了他的命。
在街头上来回走了三趟,仍然没看见小麦的人影,沉固索性倚着路灯站下了。从口袋里摸出烟来,他刚刚低头点上,抬头就看见小麦出现了。他站在路边上,一手拿着手机,满脸苦恼地说着话。沉固眯起了眼睛。只是那么一低头的工夫,最多也就十几秒,小麦这是从哪里跳出来的?他背后是一块未完工的硕大广告牌,难道广告牌后面有什么?
小麦讲着电话匆匆走了,沉固往广告牌走过去,等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广告牌后面真有个小小的门面,连个店名都没有,难怪发现不了。
玻璃门半着,里面挂着厚厚的皮帘,沉固一推开门就闻到浓重的皮革味,里面似乎还混着什么气味,但被掩盖住了。店面很小,左右两边都是擦得透亮的玻璃柜,散放着各种手镯项链之类的饰物,最后面有一张小小的桌子,摆了一杯咖啡。店里没人,通向后面有一扇门,这时候也紧紧关着,门口悬挂了一串玻璃风铃,最下面悬挂的吊坠是一个个小人的形状,在灯光下亮晶晶的。沉固打量着店里,忽然之间,他有种被窥伺的感觉,似乎有两道目光正从后上方在盯着他,但是后上方,那应该是店铺的门楣处,不可能有人。
沉固不动声色地缓缓转身,但是背后并没有人,斜上方挂了一面镜子,镜框是一个张着大口的虎头,镜面就镶嵌在虎口之中。镜子向下倾斜着,从下面看上去,可以在镜面中看见自己的脸,就像是头被衔在虎口中一般,或者由于灯光的缘故,镜面看起来很昏暗,沉固从里面看不清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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