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书香门第!

书香门第

 找回密码
 注册

《碧血剑》作者:金庸(因为我是温青青)

查看: 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奇闻异事] 《碧血剑》作者:金庸(因为我是温青青)  关闭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1114 枚
威望
6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910
精华
0
鲜花(1)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0-8 14:46: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尹夏晴岚 于 2012-11-3 03:26 编辑


文章简介:

明末,社会动荡,朝政腐败,民不聊生,在东北的满族部落却开始崛起,举兵南侵。蓟辽督师袁崇焕屡破清兵,击毙清太祖努尔哈赤,后被崇祯皇帝下狱,半年后以“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疑则斩帅”等罪名所杀。袁崇焕之幼子袁承志为报父仇,苦练武功,拜华山“神剑仙猿”穆人清为师,在华山之巅习武十年,博采武林诸家之长,加之偶得武林怪杰“金蛇郎君”的剑学秘籍,学成身法奇诡的蛇剑之术,武艺更加精湛超群。袁承志下山之后,以一身绝艺征服了众多武林豪杰,调解了数起武林中的恩怨纠纷,他武艺高超但心性忠厚,至诚待人,深得武林弟兄的崇敬,被拥戴为七省盟主。当时正值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声威大振,势如破竹,承志为报父仇杀皇帝,带领群豪帮助闯王李自成拦劫官银、筹集军资,屡挫官军,并与入侵清兵浴血奋战。

“金蛇郎君”之女聪慧美丽的温青青对袁承志产生了真挚的爱情,跟随他走南闯北,患难相依,度过了多年征战生涯。后来,袁承志协助李自成起义军攻破北京后,闯军军纪败坏,奸淫掳掠无所不为,闯王亦沉淫于美酒女色,甚至听信谗言杀害了袁承志的挚友——忠心耿耿的李岩。清兵入关后闯王溃不成军,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转瞬惨败。袁承志意兴萧索,与青青及当日一同征战的众豪杰飘流海外,赴异域重辟天地。


转载评论:《因为我是温青青》

这世上,真正可依靠的也只得自己一个人。身为女子,并无宏图大愿,所要的无非四季衣裳,三餐茶饭,两个人儿,一心一意的过日子罢了。为了这些,我不惜一切去争取,包括使用非常手段。”――――温青青语录  

1,石梁温家  
推开门,月光劈头盖脸就砸了下来,肆意霸道的把一切都涂上银粉。  
细心细意的,收拾停当,经年不用的胭脂盒子,放的时间有点久了,铜制的扣袢有些可疑的绿意。再拿眼细细瞧了镜中的人,秀眉凤目,玉颊樱唇,呆了一下,不知承志哥哥待会见我着了女装,该是讶异抑或惊喜?登时红晕满面,自羡压倒桃花。  
掩上门,持了我的玉箫,去了后山的玫瑰小亭,那里的一花一草,俱是我的手笔和心力,除了我的母亲,其他人等俱不可靠近一步,甚至包括温家堡那些不可一世的老男人们  
但是今天,这里却会出现一个说起来还算陌生的男子,我一直相信我看人的眼力和准头,我知道,这个男子必是我托付一世的良人,所以,温正那贼心不死的小子,打死也不会明白了,一个黑不溜秋的广东蛮子,凭了什么,只用了三天,就做到他三年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不会明白的,因为他不是我。  
其实,我不信缘分天定,也不相信媒妁之言。  
从未见过父亲,母亲又是成天的以泪洗面郁郁寡欢,更何提父母之命?  
武林中,一直就是谁的拳头硬,谁说话算数的,这一点,我5岁就明白了,所以我学武功,比我的那些堂兄们自觉努力用心的多,甚至夜晚,我都会一身冷汗从三更中惊醒,暗自又打坐练气一个小周天。  
我是这般的阴狠,又是这般的沉得住气,隐忍低调的活到16岁,那一年,垂涎我的美色以久的温正堂兄,贼忒嘻嘻,终于按耐不住,在一个没人的花园角落堵住了我。  
他的肩胛被我捏碎了,三个月以后他才敢见我。  
没有法子的,我是一个私生女,我的父亲金蛇郎君,更是温家的死敌,他神秘的双手,染满温家大大小小三十几条人命的血,缘由我未谋面的六爷爷曾经侮辱过他的姐姐。十六年,我和母亲忍辱偷生在温宅,像一对游魂,凡事皆忍,虽是艰难,却也活了下来。  
我的武功,迅速地被温家堡的老大,我的大爷爷,我妈妈的大伯父,发现了,于是我开始了两年的男装生活,我日夜奔波在外,巧取豪夺,仗了一身武艺,安然无恙的为温家劫来一箱箱的黄金白银,嘿嘿,武林世家!  
我用武功,为我和母亲温仪,挣来了两年的平静和貌似的尊重,还有后山这个玫瑰亭。  
一切并无天理,所谓“轮回报应”更是休要提起的鬼话。  
这世上,真正可依靠的也只得自己一个人。我那骄傲的父亲啊,曾用他惊人的金蛇剑法,还有那不可思议的智谋,凭一己之力,活活将诺大一个温家,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所以我不敬鬼神,不信天理,不怕报应。我只相信,谁的拳头硬,谁说的话才有人听―――这本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道,我不恨这个规则,我只遵循这个规则行事。  
在衢州,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一个貌不惊人的黑瘦小子,袁承志。他露出的一手功夫才让我注意到他,嗯,他很年轻,毫无心计,武功又高,待我诚恳,真真是老天赐我,用来做丈夫的好人选!  
我一眼就看出他心善,很难拒绝人家的哭闹和软语相求,这两个招数,男人万万用不来,一般的女侠又不屑使用或者根本不会用,又或者,想用却用不好,只有我,温青青,被赋予了温仪的美貌,又承接了夏雪宜的心计,才可以将这样的招数,恰恰好的,用来制住这个武功高出我不知多少倍的小子。  

2,袁承志  
今夜,我便要试他一试。  
我悉心装扮妥帖,鹅黄色的衫子,紫色的带,桃木的簪,盈盈素手,按了那碧玉的萧。宫羽商徽,低回宛转,我吹奏出他前夜听过的小调,好一个《眼儿媚》。  
三长二短,我间歇停了下来,听到他碎碎的脚步,又谨慎的徘徊,一番思量后的观望,终是下了决心,踱了过来。  
假意偏没瞧见他。  
低低叹口气,曼声吟唱开来:“从南来了一群雁,也有成双也有孤单。成双的欢天喜地声嘹亮,孤单的落在后头飞不上。不看成双,只看孤单,细思量你的凄凉,和我是一般样!细思量你的凄凉,和我是一般样。”  
这歌子,打小就听妈妈时常唱起,甚至那种缠绵清丽的哀怨,竟也被我学个十成足似,虽然我尚不解何为相思之苦,但是我知道里面绵连的悲伤,唉,那是我一生都不想尝试的东西,除了用来唱着迷惑他,我希望我永远不要知道这歌的好处在哪里。  
他是真的痴了过去。  
女人对于男人而言,不过都是点缀吧,我想,永远不会是他的全部。  
我的爹爹那么爱我的娘亲,可是为了复仇,他还是会弃她而去,只留给她寂寞彷徨的心,欲言又止的手,进退失距的腿。  
他爱他的复仇大业胜过爱娘亲,那才是他生命的意义,说到底,男人都是自私的。嘿嘿,父亲,如何让我在爱你、尊重你、敬仰你的时候,还能抽出一点心思,来恨你?情何以堪?  
我说过,我不抱怨规律,我只遵循规律,从我十八年不快乐的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规律。  
既然,男人终究是要走的,片刻的停留和刹那芳华挽留不住他的野心,事业心,功名利禄心,那么,我,为什么不能一直追随他,伴他一起追逐他的理想呢?我不要像娘那样,苦苦的泪眼婆娑的等待他片刻的温情。我叫温青青。  
做一个朋友和伙伴,远比做单纯的情人,来得长久,我知道。  
用我的真心,我不奢求能换他的真心,我更希望换他的尊重、信任和长久的伴随。  
承志哥哥,你知道么?你若是去做朝廷走狗,我陪着你,你若是去做闯王义军,我也陪着你。你若去鸡鸣狗盗,我也会陪着你。天荒地老,永随君之左右。  
一个女人,本也不会去关注朝纲社稷,天下苍生,那些,不是我的梦想,身为女子,并无宏图大愿,所要的无非四季衣裳,三餐茶饭,两个人儿,一心一意的过日子罢了。  
  3,安小慧  

  小慧的妈妈安大娘,当是不会同意我的,她也不是我,她自小书香熏陶,钟鸣鼎食被那些男人们的礼义廉孝弄得迷失了自己,所以她也是不快乐的。  

  我妈妈的不快乐在于自身的毫无武功,手无缚鸡之力,不能随了我爹夏雪宜去逍遥于江湖。  
  安大娘的不快乐,在于自身太多的束缚,太多的精神思考,不愿随了她爹安剑清去赫赫于官场,呵,官场又何尝不是另一个江湖?  

  拘泥于形式,舔血枪头快意恩仇的江湖,也未必比钩心斗角你来我往的官场来得高尚,说到底,是那些读书人的无能,愚弄了有些气力却无头脑的所谓侠客,为杜撰出的清高粉墨一番,骗人的时候,把自己也误了。  
  不肯入世从俗的人,究竟是真的看开了,还是因了自己的无能,所以偏用不屑的姿态来藏拙遮羞?  

  小慧生得落落大方,明眸皓齿,比起我的狭隘小气工于心计,她要大度随和得多。而且,她与承志哥哥,相识于微,竟是早了我许多年。  

  我目不转睛的打量着她,鄙夷,羞恼,焦急,愤怒,彷徨,自怜自伤,又带着羡慕,揣测,猜度她的实力究竟几何?  
  待我察觉到那个傻乎乎的崔希敏,小慧的师兄,承志哥哥的师侄,正偷偷的爱慕不已的瞄着小慧,我有了计策。  

  对于明枪易躲的敌人,大不了一剑就刺了过去,干脆爽利。  
  但是对于暗箭难防的情敌,更是要打叠了精神,用足了心计,先下手为强的除去她!  
  那夜,我趁承志和小慧他们正在叙述别来之情,推脱有事,离席后便四处寻那崔希敏。  
  他果然在一个破落的小酒店喝着闷酒,闪身进去,兜头就是一句:“你很想娶小慧姐姐?”  
  他大惊,迷茫片刻,承认道:“可是小慧并不想嫁我,她当我只是师兄。”  
  假装了热心,我掏出一包物事,细细叮嘱他:“融入茶中,切不可告诉小慧,否则不灵。这个,是我家传至宝,百年好合霜,男女共同服用,你们就是打不散撵不走的佳偶了……”  
  
  
  傻小子开始还怀疑,我信誓旦旦:“我是你师叔未过门的妻子,怎会害你?”  
  他千恩万谢捧走,片刻后,我尾随他去了。伏在屋顶,果见他端了一杯热茶与小慧解酒,又兴兴头头的自己饮了一杯。  
  半柱香的工夫,就见得两人昏睡了过去。  

  我跃将下去,将两人并排置于床上,又故意脱了两人的长衫,仅留亵衣遮体。临走,又卸了小慧的发簪,让她云鬓散乱,见这佳人星眸桃腮,娇鼾沉沉,大起怜爱之心:“你怪不得我,我不想害你,不过谁要抢我承志哥哥,谁就是我的敌人。”微微一笑,在她粉脸上琢了一口,掩门而去。  

  第二日,我找茬和承志哥哥吵架,哭诉指责他变心,说道:“反正我也是没人要的野孩子,你就让我走,生死都与你不相干。”话出了口,堪堪触动了愁肠,眼泪哗哗,真的流了出来。  

  安小慧定定的瞅着我,顿时盈了泪眼,她对我说道:“青青姑娘,你仍是在疑我。”又转头对承志强颜笑道:“承志哥哥,我们自小朋友一场,现在你武功高了,辈分也高了,求你作主,我,我……我已是崔师兄的人了。”  

  温家祖传的,不是什么仙药,而是“醉仙蜜”,当年我父金蛇郎君就是喝了这个,全身瘫软无力,才被温家五老排出的“五行阵”所困,挑断手足筋脉,含恨终身。论理儿,我应对此物深恶痛绝才是,可是不,药物本无心,它只是忠实于使用它的主人罢了。
  
  对于我而言,“醉仙蜜”比男人可靠。  
    
     4,何铁手  
  仍着了男装,随着承志哥哥奔波于江湖,他仍旧如初次见我,唤我“青弟”,我喜欢这个称呼,有一种细水长流的亲情,温暖而细致。  
  他和一个叫何铁手的妖女打了一场大架,生死悬于一线。  

  那天我依然青衫磊落,做纨绔男儿状,站在承志的身后,似笑非笑,初次见这尤物:酥胸半裸,金环赤足,蝉翼般的纱衣后,一只手却被换成了一把钩,要人命的钩。口音又糯又嗲,不是中土人氏,苗疆的荒蛮女子,混不知羞耻为何物,玉臂千枕,朱唇万尝,倒是一派坦坦荡荡。
  对她,却没那惊疑的念头,我越来越了解承志,这样的女人,不是他内心的那杯茶。  
  于是放心,这女子,竟是越看越投缘,或者我内心,竟是有些羡慕她的自在和不羁。一个女人,呵,不,应该说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凡事都可以自己作主,逍遥任我行的做派,她是不容于世的,但是她真的快乐。  
  却万万想不到,这妖女看我的眼神,竟越来越暧昧,或者她能感应到我的惺惺相惜,认了我是同类?  

  堂堂的五毒教主,陪了小心,看我眼色,事事不敢拂逆,最后竟出格到不惜叛教,从朝廷的爪牙蜕变到革命女侠。这叫弃暗投明么?我不知道。  
  一个个的人,俱是你欠了我的,我又欠了他的,循环牵连,百试不爽。  
  或许,真的有天意作弄也保不定,承志哥哥欠了小慧的,我欠了承志的,而这何铁手,再估不到,竟是欠了我的,孽!  
  说到底,她毕竟也是一个女人啊,强悍如她,洒脱如她,也是堪不破情关,需有人怜她宠她,替她画眉,温柔的看她。只是,她错托了对象,情之害人,原来可以蒙蔽双眼的。  
  我杀过人,放过火,自小见过血般的人跪倒在我面前,呜呼辗转,苟求其贱命,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却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内疚和惭愧,因为我无意中,竟欺骗了一个人的感情。  
  她发觉真相的时候,羞愤交加,却仍是不肯动手杀我。  

  承志收她为徒,改名“惕守”,指望她也学那夫子之风,克己谦让,慎独守礼。私下里,我却对她说:“这个名字,在我看来,还是警惕守住自己的感情,切莫随意交付的意思。”她又羞又愧,哭了一个时辰之后,豁然开悟,回复以前嘻嘻哈哈万事不理的潇洒模样,其实,我知道她从此内心如一片古井,再也波澜不兴。  
  她比我聪明,但她没我看的透。  
    

  
  5,阿九  

  她手持一根青竹,白衣胜雪,清丽难言的脸上,光华流转,美艳不可方物,凛凛然带着皇家的气度,使人不敢逼视。  
  她跟随一群衣衫褴褛的江湖汉子,似一个刚出道的小雏儿。身后却有一群目空一切的大内高手,谨慎小心的服侍她。  
  她是公主,却爱上了叛将之子。  
  无论美貌还是性情,我皆不是她的对手。  
  不过,我宽慰了自己想道:承志只怕也会爱我多过爱她的。一个女人,太强,太完美,会给男人压力的,纵使她千般温柔,小心翼翼的委屈了自己去迁就对方,那男子还是会心里有危机,哪里能抽出心思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一个妻子,是用来一起过日子,牵手扶持,相濡以沫,怎可供于龛头,日夜膜拜?  
  我且悬了这条心,冷眼看他如何消受美人恩,嘿嘿,曾因醉酒鞭名马,只恐情深累美人――承志不是浪子,他幼蒙古训,规矩端庄,正是一个君子,温润如玉的君子啊,恰是我这心机吊诡的小女子,欺之以方的对象。  
  有些事情,是不可预期的,谁想得到,李闯王的义军,竟成了气候,势如破竹攻陷了京城,明朝的铁桶江山,竟如银钖枪头般危如累卵。  
  承志告诉我,他去皇宫找崇祯皇帝报杀父之仇,照我的揣度,他是瞒了我去见阿九。  
  他真的见到了,还带回了她,昏迷中的公主,少了一条臂膀,被那个昏庸的皇帝老子亲自砍下,奈何,你为什么托生于帝王之家?  
  承志唯唯诺诺的看着我,期期艾艾想要说什么,虽没说,我却知他想说什么。  
  但是我却不要和人分享,尤其他那由怜生爱的感情,纵然在他心中,我占据了大半的江山,难道我今后眼睁睁的看着我的领土被另一个女人一点点的蚕食,我咽不下这口气。  
  既然我算计不了男人的心,那么我来算计一下这个女人的心:  
  她是高贵的气宇轩昂,她生于皇宫,心中负有天下苍生,以救民于水火为己任,千秋家国,亡于一旦,对于逆贼,她恨不能食肉寝皮。  
  于是待她伤愈,我细心照料,呵护备至,将心比心,我从小就知道没人疼爱的那种孤寂无助的感觉,她果然认了我为知己。  
  又陪她四处闲逛,见那些泥腿花子一旦沐猴而冠,小人得志,肆意疯狂的糟践天下的财富,嘿嘿,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只不过换了主子而已。  
  她果然起了复仇之心,太聪明的人总是作茧自缚,忽视眼前唾手可得的幸福的,这一生,她都会活在复仇的怒火之中,儿女情长的东西,只怕是会靠边站了。  
  所以到了恰当的时机,见承志哥哥也心灰意冷于这不如意的人间,我提议去一个物产富饶,生活无虞的荒岛,那个岛,是一个红毛鬼子翻越重洋时无意发现的桃花源。  
  我貌似诚恳的,贤良淑德的邀请阿九妹妹与我们,还有惕守姐姐一起去避乱,果不出我所料,阿九拒绝了。承志将她托付给桑木道长,传她一身好武艺,这身武艺,是她复仇的利器,也是她一辈子的心魔,或许,还是她能活下去的支持,也说不定,谁知道呢?  
    
    
  一艘大船起航的时候,承志和阿九隔着一块跳板,无语相望。  
  我扣了承志哥哥的手,默然不语,这一生,我终究赢得了这个男人,或许他以后难免意态阑珊,无所谓啊,每个成婚的男人都是意难平的,凭什么他可以例外?  
  这一仗,我又胜了,虽说兵不血刃,但胜的很惊险,于我如行走于危崖,因为我谋算的是人的心,人心又是那么复杂那么难测。  
  这世上,真正可依靠的也只得自己一个人。身为女子,并无宏图大愿,所要的无非四季衣裳,三餐茶饭,两个人儿,一心一意的过日子罢了。为了这些,我不惜一切去争取,包括使用非常手段。  
  因为我是温青青。  
    
    
   (全文完) 本帖最后由 伊朵浮云 于 2011-10-18 15:22 编辑

已有 1 人评分金币 收起 理由
暗香姝影 + 5 感谢发贴!

总评分: 金币 + 5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1)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金币
33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4
精华
0
鲜花(0) 鸡蛋(0)
2#
发表于 2009-10-15 14:07:06 |只看该作者
评论写的很好也,还不过瘾,楼主是从什么地方转载的呢,能否告之
鲜花(0)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