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倒霉蛋 于 2020-5-10 14:22 编辑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北京市从5月1日起实行“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商品零售场所普遍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在流动摊贩较多的菜市场,“限塑令”能否落实到位?今天(5月9日)上午,记者走访部分农贸菜市场看到,不同型号的塑料袋均明码标价,商户告诉记者,很多顾客都自带塑料袋或购物袋,相比以前,塑料袋用量至少减了一半。另外,塑料手撕袋不属于塑料购物袋,可免费提供。
塑料袋用量明显减少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大佛寺东街的兆军盛菜市场和朝内南小街菜市场的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市场内的塑料袋进行检查。摄影/新京报记者 陈琳
在兆军盛菜市场,记者走进大门看到,右侧墙上张贴着“市场购物袋价格公示牌”,写着“按照5月1日起实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市场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公示牌标明了塑料袋收费标准:大号0.3元/个,中号0.2元/个,小号0.1元/个。市场内的各个摊位上,也悬挂着红色塑封的购物袋价格表。
兆军盛菜市场进门处张贴的购物袋价格公示牌。摄影/新京报记者 陈琳
闫女士的蔬菜摊位就在市场进门处。“拿个袋儿。”一位顾客买了两根黄瓜,三个土豆。闫女士说,“塑料袋要收费,大袋3毛,中袋两毛”。“行,拿个两毛的。”顾客说。
记者在摊位旁观察发现,前来购物的10多位顾客里,仅2位顾客提出要塑料袋,大部分的顾客,尤其是老人,都拎着布口袋或拖着小拖车来买菜。一位女士除了手中的无纺布袋,还从衣兜里掏出两个团成球的红色塑料袋,“家里这种塑料袋多的是。以前塑料袋免费,从来没带过。”在闫女士的摊位上,除了有三种不同大小规格的塑料袋,另外还有手撕式塑料包装袋。顾客买豆芽等蔬菜时,她会提供手撕袋,“这种免费,不收钱”。
兆军盛菜市场负责人曾兆军表示,塑料袋收费以后,市场里的塑料袋使用量大大减少。各摊位提供的塑料袋,都是由市场统一定制的。“以往一个月大约使用3000斤,近10天左右,手提的塑料袋用量减少了一半以上,免费的手撕袋用量增加,不过手撕袋没提手,老年顾客不爱用。”“看这个情形,以后一个月大约1200斤塑料袋就够了。”曾兆军说。
为方便购物,推广手撕包装袋
朝内南小街菜市场也张贴着购物袋价格公示牌,这里提供4种规格的塑料袋,除大中小规格外,还有特大号,0.5元/个。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科长郭琛表示,从5月1日起,执法人员开始对辖区各类商品零售市场开展“一日两巡”。严查提供、销售、使用厚度在0.025mm以下的超薄塑料袋违法行为,一旦违规,将视违反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除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之外,对于首次违反的,还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目前,在检查中未发现辖区农贸市场使用超薄塑料袋或无偿提供塑料袋的行为。东城区14家市场主办单位全部按照标准、要求从正规厂家定制了市场专用塑料袋,供消费者购买。
郭琛表示,为方便群众购物,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也借鉴超市管理模式,在市场内推广使用手撕塑料食品包装袋代替手提式塑料袋,促进顾客自带口袋或菜篮购物。
释疑
1、超薄塑料袋的超薄厚度是多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等规定,塑料袋厚度不得低于0.025毫米。
2、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连卷袋、垃圾袋厚度也需要符合上述规定吗?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已将“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列为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北京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
从目前国家标准来看,塑料袋主要包括三类:日用塑料袋(如超市常用的连卷袋,标准为GB/T24984-2010《日用塑料袋》)、塑料购物袋(俗称背心袋或手提袋,标准为GB/T21661-2008《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垃圾袋(标准为 GB/T 24454-2009《塑料垃圾袋》)。该三类产品厚度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3、超市生鲜区中常见的连卷袋也要收费吗?
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超市生鲜区常见的连卷袋,是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所以这种连卷袋不是塑料购物袋,为免费提供,不在该规章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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