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87 天 [LV.8]以坛为家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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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算不上一个大好人,以前也捡到过钱,听说捡到的钱要赶快花掉,就去学校小卖部销赃了,五十块买了些文具,买了些零食饮料啥的,悄咪咪的,没告诉同学,怕是他们谁掉的(是在校门口捡的,不是班级里面嗷)。
我也丢过钱,一起骑车的时候掏手机,就有五十块钱跟着手机一起出来了,然后飞走了。
捡50,丢50,也算是守恒了。
但就在上个月底,又有这种好事落在了我头上。我买了一套四张陈奕迅的黑胶唱片(《H3M》、《U87》、《What's going on》、《Listen To Eason Chan》共1650元),《H3M》、《What's going on》、《Listen To Eason Chan》先发货了,我回家拆包裹发现竟然给我寄了两份过来,还是从不同的仓库,一个是苏州发来的,一个是北京发来的。我当时就想私吞了。邪恶的念头引诱着我,我都已经把他们都放回自己的柜子里面了。
可是可是,这次我知道如果我占有了,是谁会亏损,虽然他应该没法发现。大概率没法发现,也有可能是我想当然了。在知道是谁会为此买单的情况下,这事情做的就没有那么心安理得了。
我最后还是联系了卖家,问他是不是多给我发了一份。他说是的,于是我就顺丰到付给他寄回去了多的那一套。不过我还是对比对比,挑了我认为更好的那一个。有一张寄过来就冲顶了,我自然把冲顶的还给他了,哈哈哈哈。
给大家看看我的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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