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86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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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371) 鸡蛋( 6) |
绿叶森林系列757
作者:水遥
书名:作对·上
绘者:残枫
出版社:鲜欢
出版日期:2012/5/8
封底文案:
为了拍到劲爆的八卦照片,
徐摇光死守在讨人厌的天王明星屋外,
却衰到病倒让沈朔风捡回家,
昏睡醒来,竟还被对方扒得一、丝、不、挂!
这混球天王表面牲畜无害,私底下一肚子坏水,
报仇心切的徐摇光,一路跟踪偷拍,
好不容易拍下沈朔风幽会男人的照片,
谁知不仅当场被抓包,还被强吻性骚扰。
好你个衣冠禽兽,
我徐摇光就算化作厉鬼,也要让你身败名裂!
封底文字:
「过两天你是同性恋的报导就会登在我们周刊的封面上。」抹著嘴唇,我恨恨地说。
这个吻我保留了二十三年给我未来老婆,被他不花一毛钱的拿走,不好好的写一篇报导让他身败名裂,怎麽消我心头之恨。
等这个事实一公开,千万影歌迷心碎一地,他天王地位濒临破碎,这是最痛快的报仇方式。
「你有没有看到那个摄影机。」沈朔风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而歪了下头,叫我往墙角看。「刚刚,那台监视器已经把我们接吻的过程全部拍下来了。如果你公布我是同性恋的事实,我就告诉大家,你就是我的恋人……」
沈朔风笑出一口白牙。
绿叶森林系列758
作者:水遥
书名:作对·下
绘者:残枫
出版社:鲜欢
出版日期:2012/5/8
封底文案:
爱上偷拍的对象,是徐摇光最大的失败,
他不仅被沈朔风骗身又骗心,
连狗仔记者的工作都气丢了,
惹不起这个黑心双面人,躲起来总可以吧?
谁知跟那混球天王的孽缘,黏得比三秒胶还紧,
躲了两年,徐摇光终究让对方逮到,
沈朔风这次大演起了苦肉戏,
不仅车祸装可怜,还像小媳妇般处处委曲求全,
这说谎成性的家伙,肯定又想布局让他跳,
上一次恋爱让他赔尽所有,他怎会再轻易投降?
封底文字:
沈朔风一掌打在门上,让门又重重关起,我生气再开,沈朔风压著门不放,像一个孩子般跟我比力气。
「你到底想干嘛?」我忍无可忍的吼。
「我……」沈朔风用复杂的眼神看著我,他的身体几乎跟我紧贴,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
这两年他似乎高了一些,更壮了一点,我意识到这一点,心跳个不停。
沈朔风逼近我,紧紧握住我的双臂。
「我终於再见到你了。」沈朔风望著我的眼睛说。
他充满忧郁的眼神,是不是在说想我?他真的有想找过我?他希望再见到我?
沈朔风俯下脸来,似乎想要吻我,我只能眼睁睁的瞧著他眉宇英挺的脸庞。
试阅:
第一章
老编打来的时候,我正在被雨浸得发冷的车子上发颤,鼻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将鼻水吸回去。
「情况怎麽样?」
「我感冒了。」我揉揉鼻子,灾情惨重。
「笨蛋,我不是问你怎麽样,我是问沈朔风怎麽样了!」
「他……他还没出门。」
「好吧!」拖长的尾音有些失望,随即振奋精神。「你继续守著,没拍到照片不准撤守。」
这寒流夜里还要我继续等下去,真是要命。
上司从来不懂小职员的辛苦,非要人流血流汗至死方休。
我暗暗叫苦,敢怒不敢言。
「你这家伙在腹诽我?」老编猜了出来。
「没有!」
「接话接得这麽快,不是反应变机灵了,就是心中有鬼。算了,你再等等,记得带张好照片回来,我下班回家了……」
老编打了一个呵欠,收线下班。
我继续窝在副驾驶座上,相机紧紧握在手上,存著一丝能拍到好画面的冀望。
出去买晚餐的小王捧著几包速食店的纸袋回来,一身湿淋淋的钻进车子。
「汉堡、薯条,可乐……这是你的圣代。」
「谢谢。」我接过食物,闷声不吭的把东西往嘴巴里塞。
「这麽冷的天气,你吃冰?」
「有什麽关系?」
「听听你的声音,你肯定鼻塞了。」
「是,你说得没错,我鼻塞流鼻水头痛喉咙也痛,整个头部只有舌头还能发挥功用,所以更要大啖美食。」眼前的圣代是我小小的幸福,我不顾一切地吃下去。
小王打开头顶的灯,就著後照镜,开始梳理头发。
我哼了一声充当讥笑,好好的一个壮男,偏喜欢留长发,像个过气摔角手。
「笑什麽,谁像你不需要打扮、三天没睡也一样美得冒泡?」
「别提这个。」
我凑过去瞧瞧自己苍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浮著薄雾,长长的睫毛制造出一排阴影,遮住我睡眠不足的黑眼圈,头发许久没剪,邋遢地贴在颊边。
「好可怕的脸。」我对著镜子皱了皱眉头。
「去街上走走,半打女人会回头。」
「以前是一打。」我了无生趣的说。
「够了,别炫耀自己的美貌!」小王气恼,用满脸横肉吓我。
「我哪有?谢天谢地我不是女人才有这口饭吃。」
我说真的,老编虽然是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却有严重性别歧视,手下一概只收男性。
她曾经皱著眉头,大吐苦水:「一个月总有一个星期不方便,在车上跟监个一天一夜就喊吃不消,拍几张车祸现场十之八九哭著回来,谈起恋爱魂不守舍,一有不如意就结婚荣退,要我再收到这种人?门都没有。」
不知道谁给她吃过这麽多苦头,让她日後再也不收女性记者。
这也好,让我这没学历没才干的小人物挣口饭吃,虽然没能力,但是有耐力。
「沈朔风在家里两天没出门?」
「是,跟一个绝色美女锁在家里面。」
「好福气。」小王脸上有几分豔羡。
「精力过人,连饭都不用出来吃!」我嗤了声,恨得咬牙。
等了两天,就是拍不到一张他跟美女的合照。
「说不定美女会煮饭。」
「我这辈子还没看过会煮饭的美女,尤其是这麽美的。」
「比女明星还美?」
「是,比女明星还要美。」否则跟众多女星合作过的沈朔风怎麽会看上眼?
等了两天,就是要拍到两人步出公寓的那一刻,就算拍不到两人合照,只要拍到沈朔风以及那女子前後走出,就够我们看图说故事。
「他们进公寓的时候,你怎麽没拍到?」
「当时我相机不在手上,措手不及。」
也是碰巧,我开车经过这栋公寓,亲眼见到两人进门,但这是不幸的开端,我兴奋地打电话给老编邀功,被她一声令下,镇守现场。
「沈朔风会不会从後门溜了?」
「我观察过,这里没有後门。这个角度可以见到大门跟停车场出口,他插翅也跑不掉。」
「说曹操曹操到,那是不是沈朔风的车子?」
白色的日本轿车,朴实不显眼,我跟过几回,知道是沈朔风的车子没错,连忙叫小王跟上去。
车阵中,小王左超右超,跟白色轿车形成拉锯战。
「拍得到吗?」
「没办法。」我摇头。
车中隐约有人影,却看不清楚副驾驶座上面的人,几次超越,不是车窗反光看不见,就是大雨挡住了视线。
都是这场雨害的,我不免著急起来。
沈朔风的车在市区当中转了几圈,最後停在一家著名的夜店前,人潮汹涌中,我的视线被完全挡住。
「他们进到巷子里面去了。」小王眼尖,指著前方不远处。
我披了雨衣就往外冲。
「你在车子上等我,不要走远,手机联络。」丢下这几句话,我冲进雨中。
大雨滂沱,雨衣抵挡不了太多湿气与寒意,我一连好几下剧咳,弯低了腰,挣扎著奔入暗巷中。
每跑一步就让我的晕眩更加严重,前面有无数个影子在闪动,几天没睡好,我的视线一片模糊。
巷外的喧嚣没办法抵达这个黑暗之处,我只听到如震雷般的雨声以及自己痛苦的抽气声,我小心地靠著墙壁往前摸索,用所剩不多的意志力搜寻目标的存在。
该死的感冒似乎更严重了,我随时有倒下的可能。
就算要昏倒,也让我先拍到一张封面照片吧!
一直走到巷尾,发现这是个死巷,我靠在墙上喘气。
「沈朔风呢?」我喃喃地问。
一路走来我没有看到任何人,他们是怎麽消失在暗巷当中的?
我环顾四周,确定这里没有其他通道,不可解的谜让我的头更痛了。
扶著墙壁,我往回走,一步比一步艰辛。
「沈朔风,你害死我了!」我大声抱怨,安心地让雨声淹没我的不满。「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病得快死了还站在这里淋雨。沈朔风,如果我病死在这里,一定会变成厉鬼继续跟拍你……」
从鞋底到袜子整个湿透,每走一步就听到水分从鞋子挤出的声音。
我骂得更凶了:「沈朔风,你就不要给老子找到!」
「找我吗?」
如果不是我重感冒产生幻听,就是我背後有个人在回答我的问题,我缓慢地转身……就连这个动作也花去了我所有的力气。
我并没有幻听,我等待了两天的男人就站在我背後,打把伞,一身清爽地看著我。
这湿淋淋连墙壁都在发霉的天气,天晓得他为什麽有办法笑得这麽阳光灿烂。
全身上下一尘不染,连雨滴也没办法沾到他身上似的。
「你……」鼻音重到听不出来是我自己的。
「拍到照片了吗?」他瞧瞧我用雨衣保护住的相机。
「没有。」废话少说,我用满布血丝的眼睛瞪他,声音沙哑,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
「快回去吧!不要跟了。」他静静地对我说,声音穿过大雨。
如果可以回家,我干嘛拼了命在後面追?上司有命,不得不从,他这天之骄子当然不懂得什麽叫仰人鼻息。
摇晃了一下身体,我大概快晕倒了,哪有八卦记者会晕倒在偷拍的对象前面?这太不专业了,我咬牙,用尽最後一分力量往前走,忽视沈朔风的存在。
「你要上哪去?你怎麽了?」他问。
如果我身强体壮,一定扑上去拍沈朔风几百张,现在我无能为力。
我的力量大概连巷口都走不到,寒风飕飕地吹,吹得我一阵发冷。
小王,你在哪里,还不快点来接我?
对了,要打电话给他,我摸索著口袋寻找手机,忽然一阵天旋地转。
我脚一软,瘫倒在地上,听得到身体撞到地板的声音,也感觉得到水花溅在脸上的感觉。
「小姐……」
沈朔风似乎吓著了,他追过来,伸手拉我,我身体沉重,他拉了一下拉不起来,只好蹲在我身边,「你怎麽了?」他大声的喊。
我连回答的力气都没有,也不知道沈朔风将会怎麽处置我,不争气的意识抛弃了我,直往黑暗而去。
在黑暗中浮浮沉沉许久,我才忽然想起一事,沈朔风之前喊我小姐?
被误认为女性是我生平最恨的事情,从小到大,我为了这个误解不停奋斗,练出一身结实的肌肉後,大家还是摸著我的脸夸可爱。
白白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得到的夸奖居然不是高大俊美,而是漂亮可爱,说我呕不呕?
我睡得很不安稳,明明在睡,却一直听到身旁有人走动的声音。
隐约的人声、模糊的人影,一整晚来来去去,我想挣扎出梦境却无能为力,高烧让我的身体滚烫发热,却又感到无比寒冷,我紧紧抱著棉被,直到自己感到温暖为止。
周遭逐渐从黑暗慢慢转为光亮,我的意识逐渐清明,身体的寒意也慢慢退去,睁开眼,我看到一个男人站在我的床旁。
那人是沈朔风。
他穿著白色衬衫、黑色长裤,领带松松地挂在脖子上没绑好,眼神晶亮,脸上被光线照得轮廓分明,深邃的眼睛对著我笑。
他的本人甚至比电视上还要好看。
「醒了吗?」
沈朔风的声音很有磁性,可又一点也不低沉,清亮的声音会让人忍不住想要倾听。参与过他两场记者会,这一点我相当明了。
「你真的醒了吗?怎麽不说话?」
我翻开棉被想要下床,他站著、我躺著,这样的对话方式我不习惯。
才掀开棉被一角,身体一凉,连忙把棉被盖了回去。
「我……我的内裤呢?」
我也没料到一开口会是这句话,但我没办法忍耐我的状况,尤其在我掀开棉被发现全身赤裸之後,我内裤的下落忽然变得十分重要。
「你指的是那几件臭得发酸的布吗?扔掉了。」
「扔掉了?」我睁大眼睛。
「全部。」他补充。
「全部?」
「你到底几天没洗澡,整个人发臭,花了好大工夫才把你弄乾净……」
模糊的视线好像看到沈朔风皱了皱鼻子,嘴巴不知道在唠叨什麽。
我缓慢的爬起身子,将床单扯了几下,好不容易才从床缝中扯出来,用床单充当衣物,包裹住下半身,上上下下围了好几遍才完工。
「你要不要吃早餐?」沈朔风叹口气,不知道是不是在嘲笑我的笨拙。
「早餐?」我呆呆的问。已经是早上了吗?
「你可以不用重复我的每句话。」沈朔风终於忍不住笑。
「我知道啦!」
我并不是故意要重复他的话,现在脑袋一片混沌,无法清楚思考。
环顾整个房间,乾净整洁,像是某个大饭店一般,地上铺著地毯,漆黑有质感的家具包围在四周,床头柜上面的台灯一看即知价格不菲。
「过来吧……」他拉开一边的拉门,原本狭小的房间登时与外面的起居室相连。
黑色木头镶著大理石的餐桌上,摆放著一桌可口早点。
「我需要衣服。」
「先穿这个吧!」沈朔风丢了一件浴袍给我。
之後,我便在清晨的阳光与微风当中与沈朔风共进早餐。
老是在沈朔风後面跟进跟出的我,第一次有了跟他平起平坐的机会。
「法国土司?培根?白煮蛋?」
沈朔风招呼我,连点了三个头之後,我得到一盘丰盛的早餐。
他将一整篮的面包推到我身前,附带一杯柳橙汁。
「咖啡,我要咖啡。」
「我不喝咖啡,没准备。」
客随主便,我只好乖乖端起柳橙汁,纾解喉咙的乾渴。
刺眼的光线从外射入,墙上的钟显示著早上九点,许久没有睡超过六小时,没想到一场病让我睡了这麽久……
「我的相机呢?」虽然什麽都没拍到,可是相机是我最贵的资产,不能不拿回来。
「你先吃饭吧!」
「我想要回我的相机。」
「我过几天送去给你。」
「为什麽不直接还我?你要检查里面的照片?我什麽都没有拍到,你放心。」
「我知道,不过……」沈朔风欲言又止。「总之,我过几天再送还给你。」
装什麽神秘嘛。
我闭口不答,对这样的安排不算满意,却又晓得该收敛些,不该咄咄逼人。
一顿早餐很安静,我们各自拿著刀叉进食,沈朔风看著我,我也观察他,两边都没有试著开口閒聊。
他其实可以直接叫辆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去,或丢在暗巷当中不管,不是吗?
对於他过度亲切的行动,我不能理解。
早餐接近尾声,我一连吃了三四个面包,补充完精力後,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你早餐都吃这麽多吗?」
「因为今天有病人。」
「你喜欢西式的早餐?」我又问。
「是。」
「除了咖啡之外,还不喝什麽?」
「茶也不喝。有咖啡因的饮料都不行。」
我的本能终於被唤醒了,了解到这是千载难逢的专访机会,我可以一口气把所有沈朔风的私事问完。
「这房子是你一个人的吗?」我往房子的另一头张望,房子明亮宽敞,每一间房间打通,从起居室可以看到另外一头是书房与寝室。
「是。」
「没有人同居?」
「没有。」沈朔风照例简答,连一丝让我捕风捉影的机会都没有。
这也是他聪明的地方,除了记者会之外,他鲜少接近媒体,任何问题都用几个字解决。所谓言多必失,沈朔风把握此原则,让我们抓不到把柄。
「昨天……那个女孩子是谁?」我大著胆子问出,本以为他会生气,但沈朔风还是一脸不在意。
「一个朋友。」
「凡是明星被问到绯闻都说朋友。」我不信。
「要不然是谁?女朋友?如果是就好了,可惜我没办法……」沈朔风笑笑,半真半假的说。
难不成那是他单恋的对象?我停了下,斟酌眼前情形。
「她叫什麽名字?」我换了个方法问。
沈朔风不答,反而递了一包药、一杯水给我。
「吃完东西後,吃包药。」
「哪来的?」袋中放著五六颗药丸,我撕开包装倒在手上,吞下前做最後确认。
「不改记者本性,事事都要问。」
「我就是喜欢问问题,怎样?如果你莫名其妙被绑架到一个人家里面,你问题肯定比我更多。」
沈朔风并没生气,微笑著回话:「我有请医生到家里面来看你,这是他开给你的。还顺便打了一针,让你好快一点,才有力气继续骚扰艺人。」
嘴巴倒是不肯饶人,暗暗讽刺了回来?
我瞪著他瞧。
他有一张英俊的脸,足以融化所有女人的心,就算是我,心也悄悄软了下来。
他将我带回家里,帮我找了医生,又招待我吃早餐,一片善心,不该受到我恶劣的对待。
「谢谢你帮我请医生。」
「不客气,你身体的肌肉很结实,一定平常有运动吧?尤其是下半身,没半点赘肉,昨天晚上让我欣赏了不少美色。」
他为什麽可以用一张漂亮的脸说出这麽下流的话?
我怒气攻心,又无法反驳,努力克制著要自己冷静。
他是一片好心,带你回家,帮你脱掉一身湿衣服,请了医生、准备早餐……我努力数著沈朔风的优点,要自己冷静。
可是,沈朔风的下一句话让我爆炸。
「光看你的脸,还以为是女孩子。」
「女孩子有长这麽高、这麽壮的吗?而且,我参加过你的记者会,还问过你几个问题,你这个人把记者当什麽?连脸都不记一下……」
「我知道你参加过我的记者会,一次、还是两次?我记得你的长相,把你搬回来看清楚长相後,我就知道了,否则,我岂敢收容一个没名没姓的家伙。昨天雨衣遮著,我没看清楚。」
所以把我误认为女人?我不接受这种答案。
「你不喜欢长得好看吗?天生的优势,为什麽不好好珍惜。」
「我又不是艺人,长得好看对我没好处。」
「等你变丑就不会这麽说了,你还不懂得珍惜现在的青春。」沈朔风交握著双手,把我当小孩看。
说不过他,我打退堂鼓。「我要走了,请把衣服给我。」
「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全部都丢了?」沈朔风不慌不忙地拿起早报。
「那……鞋子呢?」那是我上个月才刚买的崭新球鞋,价值两千多元,是出身微寒的我从小到大最贵的一双鞋。
「包括鞋子,都扔了。」
如果鞋子还在,我愿意用那两千元来扔他。
我气得说不出话,晕眩的感觉再度袭来,这次不是因为重感冒。
这个混蛋!他一定不晓得,对於一个贫穷的人来说,两千元是多大的财富。
「你穿我的衣服吧!」沈朔风站起身子,擦擦手,微笑以对。「我衣柜里面有一些衣服,我还没有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
错了,我们差了五公分。
沈朔风一百八十公分,这是每个记者都知道的基本资料。
「我绝对不穿你的衣服。绝对!」
谁要穿这个混蛋的衣服,不干、绝对不干!
沈朔风的视线从我的脸,缓缓下降到我袒露的上半身,以及被层层包裹的下半身,提醒我这个难堪的事实。
「你要包著床单出门吗?」
我恨死他脸上的微笑了。
「穿、或不穿?」沈朔风问。
他笑著等我跳入陷阱。
十分钟後,我全身上下穿著沈朔风的衣服,包含内裤,在他的陪伴下走出大门。
第二章
出了大门之後,我才发现这栋公寓的出入口通往我昨天昏倒的巷子。
入口极小,难怪我会在黑暗中错过那道门。
「难道你家不是你家,这里才是你家?不可能啊,你每天晚上都回那边的家。」
虽然语无伦次,但沈朔风完全明了我在说什麽。
「狡兔三窟。」他轻描淡写的说。
现在我知道沈朔风有两个家了,又是一大收获,以後那边盯不到人,就上这儿来盯梢。太好了!我暗暗握拳,庆祝自己的丰收。
他的车停在隔壁大楼的地下室,地下一楼是一间夜店,地下二楼才是停车场。
经过夜店时,沈朔风很自然地向我介绍:「这是我开的店。」
「你开的?」我睁大眼睛。
隔著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有舒适的沙发,宽敞的舞池,还有几个大萤幕镶在旁边的墙上。
「你很惊讶?很多艺人都有副业,不稀奇吧?」沈朔风绕过转角,继续往下走,我追上他的脚步。
「没有媒体播报过。」
「朋友经营,我出一份资金,工作结束之後,偶尔会过来走走。」
「不怕被认出来?」
「後面有个我专用的包厢。」
不愧是大明星,真享受,这种排场哪是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能想像。我嫉妒的想。
「一个人喝酒是很寂寞的事情。」沈朔风回头看见我的表情,补充道。
沈朔风将我带到他的车旁,白色日本轿车,这是我见惯的车子,此刻它正敞开著门,欢迎我坐进去,这一切都像是作梦一样,我忽然胆怯。
「上车吧!」沈朔风见我呆著,催促我上车。「怎麽回事,不敢上我的车?」
「这是我第一次靠车子这麽近……职业病发作,看到这台车子就想躲起来。」我带著几分敬意。
「笨蛋。」
沈朔风笑著说,如果把这件事情写在周刊上,不知道读者信不信,他连骂人的声音也很好听。
他直直地将我载到办公室楼下,甚至没有问过我地址。
驾车的过程当中,沈朔风没有跟我交谈,即使在私底下,他似乎也是一个寡言的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麽,只好将头别向窗外,看著街道上的风光景物。
「从车子里面看出去倒是很清楚。」我脱口而出。
「从外面拍不进来,对吧?」沈朔风再度看破我的思绪。
「下次请换上透明玻璃。」我闷闷的说。
沈朔风露齿一笑,摇摇头,没说什麽。
「别看不起我们这一行,比你们这些明星辛苦多了……」回想辛苦的工作过程,我不免有气,长期睡眠不足都是因为这些难搞的艺人害的。
乖乖让我拍张约会照片不就好了吗?他可以增加点曝光率,我们增加销售量。
但……我望著沈朔风的俊美侧脸,这个男人不需要增加曝光率,他是每个媒体竞相邀请的对象,被所有唱片公司、电视台捧在手心的珍宝。
一样是人,为什麽有这种云泥之别呢?我不禁叹息。
下车前,沈朔风问我:「要不要我陪你进去,帮你解释一下?」
「不要!」我连忙摇手。「我自己上去,谢谢你的招待,真的不用麻烦了。」
上去?沈朔风发疯了吗?这好比一块生肉丢在猛兽堆中。
我可以想像沈朔风被记者同事们啃食殆尽的模样,生存力微弱的我,大概只能捡拾人家不要的碎屑。
「衣服怎麽还你?」我摸摸身上的衬衫。
「不用还了,衣服我多的是。」
又是有钱人口吻,我酸酸的想,不还就不还,明天拿去网路上拍卖,号称沈朔风的自有衣服,看看能卖多少。
「後会有期。」沈朔风摆摆手,向我道别。
「嗯。」我只对他点了点头。
我肯定会再看到他,他却不一定见得到我,像我们这种见不得光的狗仔,永远只能躲在角落,远远的看著他。
平起平坐的机会,一次就够了,虽然他於我有恩,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朋友是不会跟在你身後努力揭你疮疤的人,我还要混饭吃,没时间陪他玩温情游戏。
这种心情,他未必明了。
我站在人行道上,极有礼貌的对他鞠了个躬,目送他的车子离开。
复杂的情绪在脑中发酵,叹口气,尽管有了这麽不平凡的际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
「发财了?」才走进办公室,老编就瞧我上下看了看,勾勾手指,将我招到身边。
「跷班不见人影,现在又打扮成贵公子走进办公室?想辞职吗?」
老编的笑容很迷人,我却感到一阵寒意。
「哪来的衣服?」她扯了扯高级亚麻衬衫。
「别人送的。」
「这鞋子……」老编低头看了看,她有一个论调,光看一双鞋子就能得知对方的经济状况。
「这鞋子肯定值你半个月的薪水吧?」
好家伙,也不过是沈朔风鞋柜中翻出来的旧鞋,居然这麽值钱?
把鞋子卖掉,又是一笔收入。我暗暗盘算。
「别人送的?那人对你不错嘛……」老编忽然扣住我的脖子,对准我额头狠砸了一个栗爆。
「是不是去当别人小白脸了?」
「不是。」
「不是?衣服哪来的?鞋子哪来的?」
「真的是朋友送的。」我连忙补充。「他家有钱,看我没鞋可穿才送我的,衣服也是。」
老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终於肯相信我的话。
话题一转,朝向我更不想谈论的主题前进。
「沈朔风呢?你追出去跟人,上哪去了?小王找了你一晚。」
「我……我追丢了。」
「追丢之後呢?」老编咄咄逼人,不肯放松。
「我重感冒,叫了计程车回家睡觉。」
「你这个穷鬼也有钱坐计程车?发薪日还没到,你身上连吃饭钱都不够,别以为我不知道。」
「救急的钱我还拿得出来,昨天晚上,真的是水深火热……没办法……」因为心虚,我声音越来越低。
一个谎言要用千百个谎言来圆,在过去的几分钟,我已经讲了两年分的谎话。
「好了,去填个假单,继续去盯沈朔风。」
「一定要跟著他?」
「你说呢?」老编瞪我,「从出道到现在沈朔风没传过绯闻,这次就算连盯三个月也要盯到这条新闻!」
「是,我马上去!」
重新回到跟踪沈朔风的行列,我的心情已经跟以往不同。
以前他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商品──一个很好卖的商品,现在他在我眼中已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他喜欢吃西式早餐,不喝咖啡、茶,就算在家里也习惯打扮得光鲜亮丽。
「谁知道有没有什麽疯狂记者会闯进家里偷拍?要随时做好准备。」
那天他笑著说,被讽刺的我半心虚半气恼的转过了脸。
这些很小的事情,却让我对他的感觉大不相同。
他去拍戏时,我坐在一旁等候,看有没有可疑人物探班,他回家我又继续等在楼下,盘算有没有美女再度上门。
他的生活多采多姿,我的生活只有他。
这是一个辛苦又无聊的工作,我唯一的娱乐是听听音乐、跟著歌曲哼哼唱唱。偶尔小王会来看我,顺便带来晚餐。
「你的相机呢?」他看到我手上的小型数位相机,不解的问。
「忘在朋友那里。」我回答。这不算谎话。
「你朋友可真多!」小王坐进车子里面。
听不出他的语意,我藏住心虚,故作轻松的接口:「在家靠兄弟、出外靠朋友嘛!」
「你有兄弟吗?」
「有啊!」不过,那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
「我一直以为你是独子,经济负担才会这麽重。」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打个哈哈把这个话题混过去。
「还是什麽都没拍到?」
「没有。别说是女朋友了,他连个朋友都没有,一结束工作就回家睡觉,第二天起床继续工作。」这样的生活不闷吗?每天都只有工作。
像我这小人物,每天汲汲营营挣一口饭吃,他身价上亿,照理可以享点福不是吗?
我不懂他的心情,当然也不必懂。
截稿日前,我放弃跟踪沈朔风,回办公室赶稿。桌上比离开时多了一个盒子,上面写了我的名字,包裹得相当密实。
我不禁狐疑地拿起来摇晃了几下。
「哪来的?」
「讨厌你的艺人送你炸弹?」小王隔著一段距离嘲笑我。
「我神出鬼没,他们哪抓得到我是谁?」我是说真的,在周刊上,我从来没用过真名报导。
「别小看演艺圈,他们的背景比你强多了,有些艺人看起来很乾净,背後肮脏事一堆。惹上黑道就麻烦了,我认识有人就是这样消失的……」他唠唠叨叨的说。
「我好歹也在演艺圈混了一整年,演艺圈有多黑我又不是不知道。」我头也不抬回他,动手撕开盒子上的包装纸。
「你还嫩啦!」
小王好意的提醒,在我打开盒子後被完全抛到脑後。
躺在盒子里面的是我的宝贝相机,乍看之下没什麽不同,但崭新的镜头很快吸引住我的目光。不但如此,连相机的外壳看起来也新的发亮。
盒子里面躺著一张名片,是上次沈朔风介绍的那家夜店,後面潦草的签著沈朔风三个字,还有今天的日期。
歌迷得排队数十个小时才能得到的亲笔签名,躺在掌心热热的。
我的心不禁跳了起来,眼前依稀浮出他混合著坏心、善意以及各种意涵的微笑。如果他对所有跟拍他的记者一视同仁,也难怪他负面新闻如此少见。
我天马行空地幻想著沈朔风的所作所为,心浮气躁,一直都没办法平静下来。
终於写完几篇用新闻稿加工的报导後,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我的心情依然波涛汹涌。
望著一直摆放在桌前的名片一眼,我幻想著沈朔风一个人坐在包厢中喝酒的模样。
就把这个签名当作一个邀请吧!
我决定,现在就去找他!
第三章
点了一杯酒後,我在夜店最偏僻的角落坐下,柔软的沙发、迷幻的音乐,墙上的萤幕播放无意义的影片,一下是极限运动,一下又是众人狂欢舞动的模样,共通点是疯狂。
我坐了一下,任喧哗的人声淹没我,思绪也飘得老远。
音乐与酒精的双重催化,迷惑了我的意志,有好一会我想不起我是来做什麽的。最後,我的脑海终於浮现沈朔风的身影。
我鼓起勇气走到吧台,轻声的问:「沈朔风在吗?」
如果问错人,肯定会被当成疯子赶走,幸运的是,我找对人了。
「贵姓?」
「姓徐。」
调酒师脸色没有丝毫改变,他请我进柜台,打开身後的门要我进去。
「往里面走最後一间就是。」
「谢谢。」
就像间谍电影中说对暗语,我得到了秘密通道。
通道上有从上照下的投射灯,沿著打在地上的光点,我缓缓的走在通道上,犹如一条由光织成的通道。
走道弯弯曲曲,在接近尽头处,我听到了两个男人在谈话,马上停下脚步,隐身暗处。
其中一个是沈朔风,另外是一名束著长发的男子。
两人似乎在争吵,但气氛又夹杂些许暧昧。男子将手置於沈朔风的胸前,眼神凄楚。
沈朔风轻拍他的肩膀,似乎在给予安慰,男人摇头,拒绝了沈朔风的好意,两人激烈地交谈著,距离不够近,远方又有音响声干扰,我听不到他们对话。
长发男子趋前献上一个吻,沈朔风本能向後退开,随即又轻拥住他,两个人在阴暗的走廊上吻得缠绵悱恻。
我悄悄举起相机,将这一幕幕拍下。
镜头对准他们两人,我调整好适应微光的焦距光圈,按下连拍之後,我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一连串热吻画面。虽然脸部表情模糊灰暗,但庆幸沈朔风的身体朝著光线,他拥抱男人的姿势十分清晰。
这些照片肯定会创造我记者生涯的高峰,想想看,我的第一篇封面独家报导!
比起震惊、惶恐等等情绪,我的高兴战胜了一切,在最初的惊慌过去之後,我的嘴角扬起微笑。
一个月下来的跟踪有了具体成果,我的理智被满满的成就感淹没。
那男人是谁?跟沈朔风有什麽关系?他们在谈什麽?这些问题都不重要,只要有照片,就等於拥有了一切。
我乐陶陶地想著老编给我的赞美,公司给我的红利加薪。
沈朔风结束了这个吻,几番催促後,长发男子终於肯从通道另外一端离去。
我隐身在黑暗的角落里,屏著气息等著沈朔风走开。
沈朔风目送男人离去,他伫立在原地良久,从他肩膀起伏的线条判断,我猜他是在叹息。
为了什麽?
男人爱慕沈朔风的情状十分明确,但沈朔风的态度却是亲腻中夹带著些许的冷漠。就我的直觉,他们并非一对恋人。
「你可以出来了。」沈朔风忽然一转头,看向我的方向。
我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发现到我,在我还犹豫要不要自动走出去时,沈朔风已经来到我身前。
他脸上挂著一贯的微笑,方才面对长发男子时,沈朔风脸上犹豫失措,现在却满脸自信。
「你来找我了?」
「你猜到我会来找你?」
「大概。」
我不喜欢这种被看透的感觉,我也不喜欢他笑著发亮的眼睛,心里一阵不舒服,莫名地感到不痛快。
「我先走一步。」我转身要走,手臂却被沈朔风拉住。
「别走。」他在我耳边唤。
「不走要留著干什麽?继续看你跟男人幽会?」我甩开他的手,头也不回。
「你嫉妒了?」他笑著说。
「谁嫉妒啊?」
我转身吼他,却被他逼近的身躯吓了一跳,他握住我双臂,将我压在墙上,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不由分说的落下双唇。
力气比不过他,又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乱手脚,我轻易地被他制住,他找著了目标,四唇相接,他口中的热气传到我的口腔内。
他方才一定有喝过酒,一阵酒香从口腔、鼻腔传入我的五脏六腑,让我感觉到一股醉意。
分开我的嘴唇後,沈朔风的舌头开始挑动我的舌尖,互相的推挤、追逐後,终於被他缠上,他吸吮著我口中的一切,又隐约地将他口中的残酒传递过来。
我想挣扎,却没办法摆脱他紧扣住的手,我感觉得到他的指头深陷入我手臂。
酒香逐渐转淡,然而我却在头晕目眩当中,清楚的闻到沈朔风身上的古龙水香味,一种很有男人味的味道包围住我。
为什麽他要吻我?
在我脑中盘旋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嘴唇却不由自主的回应了他,在交换角度接吻的漫长时间里,配合他的呼吸节奏。
沈朔风的身子紧紧压住我,如狂风暴雨的侵略结束时,我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我忽然想起一事。他才吻过那个男人,又来吻我,有传染病怎麽办?
沈朔风才退开,我就忙不迭地用袖口擦嘴,恼怒地瞪著他,不知道这是什麽把戏?
「要到我的包厢去休息一下吗?」沈朔风看出我的乏力。
「不用了。」他一接近,我便朝旁戒备地退开几步。
似乎看到沈朔风脸上有著受伤的神情,但也只是一闪而过,我没确切抓住,也摸不透他的心思。
仔细看时,他已经换回他一贯的笑容。
「为什麽吻我?」
「男人难免有克制不住的时候。」沈朔风说得轻松,也不打算多做说明。
我软弱的靠在墙上,肉体反击无力,只能耍耍嘴皮子。
「过两天你是同性恋的报导就会登在我们周刊的封面上。」抹著嘴唇,我恨恨地说。
好家伙,就这样夺走我的初吻,这个吻我保留了二十三年给我未来老婆,被他不花一毛钱的拿走,不好好的写一篇报导让他身败名裂,怎麽消我心头之恨。
等这个事实一公开,千万影歌迷心碎一地,他天王地位濒临破碎,这是最痛快的报仇方式。
「你真的要公开吗?」
「当然。」这是我在公司里面扬眉吐气的好机会。
「我会有点困扰。」
「管你的。」这句话我说得心安理得。
「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不想阻止你……」他耸耸肩。
该死,这个轻佻的动作居然被他做得这麽好看,也难怪花痴少女把他日日夜夜摆在床头膜拜。
「困不困扰是你家的事情,总之,这个独家是我的了。」
「我可以否认,不是吗?」他用认真的眼睛看我。
「你可以否认,但是观众不会相信。」都有照片为证了,沈朔风这次百口莫辩。
想到将一个万人注目的天王从他的宝座拉下,我心中忽然有一点不舍。
沈朔风出道三年,从一个偶像剧演员做起,转战唱片、电影,一步步证明他的实力。
唱片中有一半是自己的创作曲,拍摄了几部有水准的电影,影歌迷遍布了整个华人圈。
这个消息一公布,等於将他三年的努力毁去一半。
「毁掉我的事业,你舍得吗?」他对著我微笑,用迷死人不偿命的表情,似乎看出我的犹豫。
「怎麽不舍得!」我扁起嘴巴。
「你凶起来的样子还挺可爱的。」他伸过手来,迅雷不及掩耳,就著我的脸摸了一把。
「做什麽!」伸手想拍掉,他已经闪开。
「别张牙舞爪的。」他轻松的笑,即使在这幽暗的走道,他周遭还是像有聚光灯一般,整个人闪闪发亮。
有些人,天生就是明星的料。
「你有没有什麽话想对观众说?我可以顺便帮你写进报导当中。」我准备走人。
「没什麽好说的。」
「那就是随我写罗?」我反问。
「你想写什麽?你怎麽定义我跟刚刚那人的关系?你的眼睛看得到真相吗?只是一个吻而已,你就能确定我是同性恋?我刚刚也吻了你,难道你就是同性恋?」
我无言以对,他的话听起来漏洞百出,我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点。
「反正,我们周刊不以报导真相闻名,编写故事才是我们的专长。就算你不是,我也能用照片证明你是。」我终於找到话回他。
你可以说我没道德,但这篇报导我是要定了。
一年来我没有丝毫成绩,没有报导过任何有可看性的新闻,这一次,我不能再让人瞧扁。
「你有没有看到那个摄影机。」沈朔风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而歪了下头,嘴角微撇,叫我往墙角看。
「那是……监视器。」
现在我才发现,头顶上有一部监视器,不偏不倚的对著我们。
「没错。你有心理准备了吗?」
「什麽心理准备?」
「向全世界坦承你的性向,同性恋的人生并不好过,你要有心理准备。」沈朔风对我眨眨眼睛。
电视的摄影机根本没有捕捉到他千分之一的魅力,站在眼前的他,就像是有电力流动一样,绝非萤幕中的他可以比拟。
我愣了愣。
那是他吧?怎麽会是我?
「你在说什麽?」我不解。
「刚刚,那台监视器已经把我们接吻的过程全部拍下来了。如果你公布我是同性恋的事实,我就告诉大家,你就是我的恋人……」
沈朔风笑出一口白牙。
「我可以提供影片为证,电视台一定乐意播出。」
「你……」我咽了下口水。「我会告诉观众,刚刚是你强吻我。」
「你可以否认,观众不会相信。」沈朔风拍拍自己的外套,好整以暇的说。
好家伙,居然用我的话来堵我。我有这麽好欺负吗?
「我才不怕……同性恋就同性恋啊,不要以为我有把柄在你手上,我就不会把你的丑闻登出来。」我喊道,努力虚张声势。
「你等著看吧!」
沈朔风笑一笑,他自信的模样又让我的声势减弱三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很漂亮?生气的时候也很可爱。我喜欢你。」
沈朔风一连说了好几句话,每一句对我来说都像炸弹一样,炸得我理智尽失。
「你……你在胡说八道什麽?」我大声喊了起来。
「我是认真的。」
沈朔风看我一眼,微笑走开。
我连追上去反驳的力气都没有。
虽然在沈朔风面前逞强著说要公布他的秘密,事实上,我不敢。
我有把柄在他手上,如果沈朔风把那卷影片播出,我的下场说不定会比他还惨。
自从家中成员爱上一个男人的事情闹得鸡犬不宁後,爸妈对这种事情格外敏感,只要我们稍有亲热的同性朋友,就以特殊的眼光看待。
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学会不把同性往家里带,并且三不五时透露我对某位女孩有好感,好让父母放心。
实际上我从未交过女友,不是感觉不对,就是对方无意於我,拖拖拉拉过了二十三年没有女友的人生,不算长,比起同龄男子,却也不短了。
我想著父母看到影片之後的打击,原本写好的稿子怎样也递不出去。
父亲前阵子轻微中风过,如果发现我是同性恋,他会气得脑溢血吧?我不敢冒这个险。
「今天截稿,有好报导了吗?」老编带著宽容的微笑站在我的办公桌前,从我进公司到现在,这表情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我……」我低下了头。
「你这几天不是去跟沈朔风?」
「跟丢了。」
「跟丢了他怎麽会捡到你的东西?」
「什麽东西?」
「沈朔风派助理特地送来的,形状像是一卷录影带,指名一定要交到你手上。」
「录影带?在哪!」听到这三个字,我跳起来。「快点交给我。」
「我刚刚放来看过了。」老编忽然一笑,妩媚的眯起眼睛,神情中藏著某些蹊跷。
天!我呜呼一声,掩住面孔。
那卷录影带一定是那天的强吻事件,沈朔风送来威胁我用的,现在被人瞧见,我一世清名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再也没有挽回的馀地。
「你们关系挺不错的嘛。干得好!」老编拍拍我肩膀,我欲哭无泪。
「那个影片是我……」试著想解释,却挣扎不出什麽话语。
「影质不太好,光线太阴暗了一点,不过翻拍不成问题,我已经叫人去弄了,等等交给你发稿……话说回来,沈朔风不管什麽时候都一样帅。」老编忽然感叹。
这句话我同意,但我们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我可以解释,你听我说……」我挥舞著双手,垂死挣扎。
「到现在还没人知道他在出道前参加过地下乐团,这卷影片相当珍贵,大功一件。」
「地下乐团?」我下巴掉下来,「那个影片不是……」不是沈朔风跟我的接吻实况吗?
「你自己拿去看看。」老编从包包掏出录影带丢给我。
我找了一个最隐密的角落,将录影带播放出来,影片中的沈朔风稚气未脱,穿著无袖T恤及黑色皮裤,紧紧抓著麦克风引吭高歌,粗犷且不矫饰的歌声夹在震天乐声当中,与现在的他迥然不同。
沈朔风延续他戏剧当中的深情形象,走情歌王子路线,从不曾有如此豪迈演出。
他为什麽会把这卷录影带给我?他用这麽不值一提的小事跟我交换丑闻?如果沈朔风打的是这算盘,也未免太天真了。
胡思乱想之际,手机响起。
「喂!」那方是一名男子,声线清爽。
「找哪位?」我不认识这个声音。
「这是你的电话,我当然是找你的。」
「你是谁?」
「沈朔风。」他报上姓名,又不忘笑我。「在我身边跟前跟後,却连我的声音也不认得?」
「我又没接过你的电话,怎麽知道你的声音在电话里面听起来是这个样子的?」我恼怒,吼道:「那卷影片是怎麽回事?想收买我?」
「我送点东西让你交差,你不感谢我吗?」
「你会安什麽好心眼?说不定只是想要改变形象,趁机利用我而已。」
「别这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你不用防备心这麽重。」
「做什麽朋友!不必了。」
他莫名其妙强吻我,不顾我的意愿,还想我会继续接近他吗?
「我的手机号码哪来的?」忽然想起一事。
「从你的总编辑那里拿到的,被她硬逼著回答了几十个私人问题,才好不容易得来,如果我想要你的地址,整个人赔进去也不够。」沈朔风在电话那头笑,好听又悦耳的笑声在我耳边回盪。
私人问题?沈朔风从来不回答这些的,不过是我的电话号码,他愿意做此牺牲?
我心一震,随即板起脸。
「你到底想怎样!我已经不跟踪你、不埋伏在你家,也没潜伏到你的店里……现在我们可以一刀两断了吧!」
「可是,我还想再见到你。」
「不用了,我今生今世都不想见到你。以後,我去跟那些肥皂剧演员、电视主播,那些人的新闻性比你强好几倍。」
沈朔风这个人相当无趣,他的生活里面只有工作,不工作时便待在家中,我没看过他跟朋友聚会,若不是被他逮个正著,我也不知道他开了一家夜店,并且有一个漂亮的同性恋人。
不对,我还是不知道那男人跟他真正的关系,找机会我得问个清楚。
「拍他们上不了封面,而我可以。」沈朔风对自己的新闻价值很有信心。
「我不在乎,反正是混口饭吃。」
「没有远大志向?」
「没有。」
我回答得如此肯定,沈朔风总算无话可说了吧?
我得意地等到沈朔风应有的反应,他没有说话,连呼吸也听不见,而我不自觉地屏息以待。
那端沈朔风忽然沉默,他低低叹口气,诱人又低沉的呼吸透过电话传过来,我紧握著电话的手发烫,换了一边倾听。
「还有事情吗?」我粗声粗气地问。
「没事了。」
「那还不挂?」
「好吧!今天聊到这里。」沈朔风也没有死缠烂打,他用带著笑意的声音告别:「後会有期。」
他收了线,我却感到一丝惆怅。以後再也不见了吗?
说真的,他对我不算坏,一般明星见了我们这些狗仔,不是连声怒骂,就是挥拳相向,甚至我还被某位明星开车撞过。
沈朔风虽然老是把我耍得一愣一愣,却始终很有礼貌,笑脸迎人,对我也几次释出善意,甚至到一种体贴的地步。
反正也不是真的见不到,他事业如日中天,随便转开电视,也可以看到好几部他主演的偶像剧重播当中。
不管是微笑哭泣,他的风采比其他演员硬是强上数倍。
不过那些画面都比不上真实生活的他,如果我是女孩子,被他微笑的注视後,只要他开口,我就愿意跟随他到天涯海角。
就是这样的感觉,才让他今日成为女孩心中的梦中情人吧!
不过,我已过了纯情的年龄,更不是什麽梦幻少女,我的日子是由柴米油盐堆积起来的。
随便用沈朔风送来的录影带写了一篇他的报导,并没有引起多大回响,顶多是一些歌迷更加推崇沈朔风的演唱功力而已。
我不甘心,还是在某个小小的版面上写了一篇沈朔风跟男性友人过从甚密的小道消息,没把照片登出,是我对沈朔风的一点尊重,也因为没照片佐证,这个消息顶多成为人们閒聊的话题,没有丝毫杀伤力。
放过沈朔风绝对不是我大发善心,他救过我一次,我回报一次,就是如此而已。
我不再追著沈朔风跑,虽然老编试著说服我,我却因为一种危险的预感而拒绝了这项差事。
我不敢继续跟著沈朔风,我害怕。
害怕他是认真的,害怕发生我不想发生的事情。
我去跟一些二三线的小演员,顺利抓到他们在汽车旅馆偷情,或半夜在街上发酒疯的画面,那些都是上不了封面的小新闻,仅足够让我交差餬口而已。
我的脑中重复回盪沈朔风的身影,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翻杂志老是会不小心翻到他的版面,看电视也老是忍不住转到他的画面发呆。
我大概是迷上他了吧?
二十三岁才迷上偶像的滋味,怪怪的,像是太晚进入青春期,更何况我欣赏的对象只大我一岁而已。
沈朔风不过二十四岁,已然功成名就,我每天抱著相机跟著艺人跑,累得一身是病,收入不到他的千分之一。
异常平静的日子里,老编忽然召见了我。
今天老编穿著一袭石榴色长裙,身段高@纤细,脸上漾著迷人的笑容。我能忍受老编对我呼来唤去的态度,大抵来说,是因为她是个美人吧?
「小徐,有件事我想跟你谈一谈。」
谈谈?
这种平起平坐的口吻让我惶恐起来,我何德何能可以跟上司谈谈?
「是。」我指尖对齐裤缝,立正站好。
「沈朔风最近买了一栋新房子,你知道吧?」老编从下往上觑我。
「我不知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对沈朔风的了解仅止於媒体上的一切,停止跟踪他之後,他对我来说只是电视上的一个画面。
沈朔风都已经有了两个家,还要新房子?真是个有钱人,像我这种小市民,得熬多少年才凑得满房屋头期款?
我再度眼红,恨上天的不公平。
「想也想不到,他主动请记者参观他家。」老编喝了一口茶,缓缓的说。
「是吗?」
这不像他的作风,沈朔风喜欢隐私,连他的住处都是我连跟了一个月才找著的。他肯让记者参观新居?的确是想也想不到的一件事情。
「没错,沈朔风不但肯公布新居地段、售价,还肯让人拍照。」老编十分兴奋。
「这麽好?」
沈朔风的豪宅,是多少影歌迷想窥见的私人领域,神秘的天王终於肯掀开面纱一角,当期销售量肯定翻上几倍。
「今天下午三点,你到这个地址去。」老编递来一张纸条。
「这件差事要给我?」
皇恩浩荡,这等头版新闻让我去采访?
我不禁搓起双手,笑得背脊弯曲,想到封面新闻,一瞬间将所有危险抛到脑後。
「不,这差事不是我给的。」
老编再度露出了狐狸般的微笑,「沈朔风点名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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