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cbingshui 于 2012-8-29 01:14 编辑
【文案】
王铮想,自己这辈子,恐怕怎么都忘不了,李天阳捅过来的那一刀。
那是四月,当时所在的南方城市一天到晚老在下雨。事情没发生的时候,
他还想着梅雨天来了该炖点去湿清补的汤给李天阳喝,结果,那天晚上,
那锅汤还在煤气灶上汩汩冒着香气,李天阳就回来了,犹豫了好半天,
才歉疚而忧伤地说,自己在外面有人了,已经有好几个月,分不开了,对不住他。
难为李天阳那样强势的男人,说到对不住他的时候,甚至还湿了眼眶。
如果把人的一生比喻为一棵树,那么不仅只有主干,每个人,都应该尽可能的枝繁叶茂,
这就是繁枝的由来(掩住嘴偷笑,这么有哲理性的话出自李写意大人,某水是农民,可说不出来。)
谨以此文,献给我所有喜欢的耽美作者,有他们的辛苦,才有我们的热爱。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铮、李天阳、徐文耀、于萱 ┃ 配角:于书澈等 ┃ 其它:
【书本类型】现代、高干精英攻X温润受、HE
【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74811-1-1.html
【吐槽指数】】:★★★
【评论】
【原创文案】
小受王铮因为和渣攻李天阳谈恋爱判出家门,结果好了几年后李天阳遇到了于书澈,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与王铮分手。王铮在分手四年后慢慢平息,遇到大学好朋友于萱,奇女子于萱是一个能看透未来的人,他极力撮合王铮与正牌小攻徐文耀。而徐文耀的背后,也有一段悲伤的往事。这时候,渣攻李天阳却发现王铮才是他的真爱。极力挽回……于是,这是一个虐渣攻和第三者的同时,正牌小攻小受互相救赎的故事。
【原创吐槽】
我现在真恨自己手抽因为看了《着魔》去翻吴沉水以前的文,然后看了这篇《繁枝》,一路看下来,看得我肝痛。实在是非常想吐槽。 吴沉水是我挺欣赏的一个作者,主要是每次她在文后写那些话,让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坚持自己原则的作者,他不会为了讨好读者而改变自己的想法,只有这种作者,才能写出好文。而且他的文笔还非常的不错。但是看完这文,我十分想倚老卖老的说一句,大大,你还是太年轻了。 因为年轻,才总有一些不甘。 因为年轻,还是摆脱不了那一些蛛丝马迹的小虚荣。 这文我真的是肝痛了。渣攻李天阳的一再纠缠,第三者于书澈的一再相逼,小受看似坚定实则懦弱的不干脆拒绝……至于后面和正牌小攻的细水长流直接省略。 我想说的是我的观点。 说实话,我觉得这文谈不上吐槽,也许作者想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攻小受和渣攻第三者,我这个吐槽,只能算价值观不一样罢了。
吐槽一:贱人自有贱人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作者在这文中,我觉得更多的是想表达一种观点,作者用了大量的文字来写心理描写。王铮的、李天阳的、于书澈、徐文耀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当初的想法和不得已。不过写得多了难免让人腻歪。到小受做心脏手术的时候,我已经看得有点怒了,有点忍无可忍了。这渣攻李天阳和第三者于书澈也未免太贱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小受面前,动不动要他给自己十分钟,剖析一遍自己的心路历程。其实渣攻和第三者贱没什么,重要的是在这种贱之中,我感受到了小受的贱。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文到了这时候可能大家都觉得小受可怜。可是在我看来,在这里,他已经让我有点反感了。说真的,如果你不希望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即使你有再好的教养,再懦弱的性格,也总有办法。何况此时小受前面还挡着一个那么强大的强攻。他却一再给渣攻和第三者机会气他。他从头到尾基本没有和渣攻李天阳完全说清楚,还是一副被人牵走鼻子走的感觉。给我一种不是白莲花胜似白莲花的错觉。我的感觉就是作者让他嘴里说得很冠冕堂皇,也说他心里没有暗爽。但是我相信在这里他其实是有暗爽的。因为作者在暗爽,这种暗爽,直接表现在了他笔下的人物上。 其实读者都喜欢看这种情节,小受虐渣攻。但是虐的有点过了,渣攻就没之前写的那么有性格,小受也有点让人厌烦。我真心恳请以后有作者在写文的时候请适度。每个小受年轻时就算再走眼,爱上的渣攻或多或少还是有优点的,我真心希望虐渣攻的同时不要让我觉得每个被虐的渣攻都是千年一律的纠缠不清的贱人。那小受当初到底喜欢他啥啊?通篇贱人啊。
吐槽二、为什么每个渣攻都要幡然悔悟?为什么每个小受都要被更强大的攻衬托价值? 谁年轻的时候都有一两段错爱,也许是那个人不爱你,也许是那个人是个人渣。这个并不可耻。我一直觉得只有遇到过别人不爱你的情况,你才会懂得有人爱多么珍贵。 我其实有点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一定要写渣攻幡然悔悟,而且悔悟得真的有点过了。 而正牌攻徐文耀,又是如此强大,两人争来争去……小受的价值终于体现出来了。 我其实很烦这种定式。 渣攻后悔,找到更好的人。 当然,这可能是很多人的梦想。 但是真的太不真实。 难道你真的会有下一个就一定会更好? 真正精神强大的人应该可以坦然承认自己不被爱过。 那渣攻没有幡然悔悟,他可能也没有找到真爱,但也没有觉得你真的是最好。 他也许万花丛中不沾身。 他也许过尽千帆皆不是。 他也许最后爱的是一个别的谁或谁,你不认识的人。 其实,有什么关系呢? 真正强大的人没有更强大的陪衬也能过得更好。 这种桥段固然令人爽,不过实在有点俗气了。我不看言情改看耽美就是为了不遇到这种灰姑娘桥段,但是却又让我遇到了。我当时心里的雷真是一颤一颤的,你看,这不是《胜女的代价》的男男版本么? 说句不好听的,凭什么呢? 人不是作者写温润你就温润了,按作者唠唠叨叨写小受王铮的感觉,真是街上一抓一把的娘受。凭什么?就要很牛X的人真心爱你,还要生要死? 因为他是能进厨房煲汤过日子的人? 别傻了。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吐槽三、于萱。我知道很多人喜欢这个女的。如果我二十岁以前,我也喜欢。不过或许这几年老了,发现“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都是对的。更不用说让爸妈白发人送黑发人了,爱不是嘴上说说就是的,爱是行动,不是死了以后由别人传达给你爸其实你是爱他的就可以的。这个女孩子看似精彩,但是其实感觉自私得很。以她的预知能力和抽烟的慢性自杀,她的死,不是自然的选择,而是自己的选择。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其实坦然面对死亡的人没什么好值得佩服的。真的,活着才可怕。作者里面有一句话说对了,那么多人不想活,都还活着。鼓起勇气活下去的人,才是真的勇士。
以上,虽然我觉得有点语无伦次条理不清,但是说出来了真爽啊。其实作者很多观点我在二十岁时候是同意的,所以,现在的我是老了?
非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