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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家蓝淋多本读书感想》(我只希望他能在我身边半醒半睡地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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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推荐] 【原创】《作家蓝淋多本读书感想》(我只希望他能在我身边半醒半睡地看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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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4:59: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与之偕老 于 2014-4-15 09:19 编辑

【前言与感想】

    我爱蓝淋,爱她的文笔,爱她字里行间的睿智,爱她经典的语言,但并不是蓝淋的每一本书我都无条件的接受和喜爱。所以并不是全部推荐。

    在我眼里,没有平等就没有爱情,这并不是指攻和受要门当户对,而是指:双方即使不在一个行业,不是一样的有钱有权,也可以能力相当,志向相当,心性相当。

    可以比翼的,才叫做伴侣。如果只是一方出于怜悯或者照顾而迁就另外一方,那和养宠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也是我讨厌小白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处于疼爱或者怜惜暂时包容你,但是人生是一条长长的路,伴侣不是你的爹娘,就算他有这个能力,也没有义务照顾你一辈子。爱情的双方,应该互相扶持互相体谅,互相陪伴,才能走过这长长的一生。

    所以我不喜欢《难言之欲》,不喜欢《非友》,不喜欢《不可抗力》,因为我不喜欢舒念,不喜欢加彦。

    我知道爱总是会让人失去自尊,但是我讨厌那些为了爱连底线都失去的人。如果真的得不到,那又如何呢?爱本来就不是只有快乐和幸福,那些把爱情想得很美好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爱。爱总是伴随着很多遗憾和痛苦,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所以《小楼传说》里阿汉的论题才会是“论爱情中的怀疑、猜忌、独占欲和伤害”。

    我喜欢的小受,是《迟爱》和《错觉》里LEE和乔四爷,他们又优秀又骄傲,不肯轻易妥协,虽然嘴巴或者行为会很毒,但是偏偏又会在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受也是男人,男人就应该有自己的担当,有自己的底线和自尊,就像LEE即使再怎么喜欢柯洛,再怎么伤心难过,也不愿意做柯洛心中的“第二”。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样子。

    再说说小攻,我非常讨厌《不可抗力》里面谢炎这样的攻,他貌似强大霸道,但是这幅姿态似乎只会用来对付小受,他撑不起现实中的全部风风雨雨,所以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舒念。我喜欢的,是《迟爱》和《错觉》里的小攻柯洛和段衡,他们虽然外表阳光而美好,但是都是真正经历过磨难的人,有一颗强大而坚定地心。他们一旦认定,就可以承担,有担当、有能力,这才是小攻该有的样子。谢炎的表面是金刚大猩猩,但是内心却摇摆不定;而柯洛和段衡,他们表面是小绵羊,却有一颗金刚的心。

    最后说一下,蓝淋大人每本书的名字,取得都非常有意义,都有一定的来历。比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法律中常用的术语,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蓝淋大人用这个名字,大概是想告诉我们,爱情也是一种不可抗力,无法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而爱情要在生活中经历的各种灾难,也是不可抗力,所以爱情总是一波三折。蓝大的文字功底真心深厚……

    好啦,感情抒发完毕,开始正经推文:


1.
【书名作者】《迟爱》作者:蓝淋

【文案】
LEE,李莫延,法界菁英人士,在逼近四十大关时,
费心铺好的路却因支持的政客倒台,又被恋人甩开,一切成空。
坐困愁城的他,意外接到昔日学长的邀约,
从LA回到T城当个上班族,却见到那个在LA不辞而别的男孩,柯洛。      
想装做不当一回事的LEE,在作践自己,被伤的体无完肤之後,
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他人的替身……是爱,来得太迟,又太悲伤?
        
内容标签: 替身(绝对非大家想象中的狗血替身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莫延,柯洛 ┃ 配角:舒念 ┃ 其它:

【推荐指数】 ★★★★★

【站内链接】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3628-1-1.html

【书籍类型】 HE,阳光美好坚定小绵羊攻X大叔毒舌内心柔软大律师受,现代,先虐后恋

【原创书评】

    《迟爱》这个名字,我想应该是来自同名歌曲,演唱者是陈柏宇,因为里面的歌词和书中的情节非常相像:

    歌曲《迟爱》的歌词:

   沉重石头沉淀了心内
  仍费气力站到你家大门外
 从他臂内待你的慷慨
 迟遇上的恋人即管来伤害
 谁有未来权在你手内
 常去又来习惯跌低又期待
 瞒天骗地为了错的爱
 宁愿每天跟良知一直比赛
 难道你分感情跟恋情不会内疚
 来共你欺骗人三个人最后难受
 如没有比他迟相识迟相爱迟争斗
 来往后能否他那样把你独有

    这是一篇现代文,攻是大财团总裁的私生子,攻的性格阳光温和又可爱,但是隐隐的又坚定;受是LEE,一直在美国做律师,后来政客倒台回到中国,攻喜欢的其实是受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二人长得很像,所以攻莫名之间就有点把受当做替身,再说一遍,我这样简介看起来情节很老套,但是以我八年的耽美人品保证,大家看了就会明白,绝对不是简介这样的狗血啊啊啊!不得不说此文的确属于“替身”这一情节,但是绝对不是大家平时看的那种垃圾狗血替身文,不玛丽苏不小白不圣母非金手指。因为受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骄傲,所以他坚决不肯屈居第二,所以各种矛盾冲突就发生了。但是受最后用他的坚持,赢得了攻的倾心爱恋。此文HE,攻受都非常有爱,强烈推荐。

    因为此文真的非常经典,所以网上有超多人写了很多同人……大家在坛子里都可以搜到很多,但是我想推荐写的最经典的一篇同人,叫做《奢侈品》,作者是沂蒙。这篇同人在长度上和原文差不多,作者就是比照原文的情节来写,只是原文是从受的角度写的,但是对攻的描写太吵,而同人刚好从攻的角度和心理来写的,原文和同人在细节上完美吻合,弥补了遗憾,非常经典,给大家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97506-1-1.html

       《迟爱》里有非常多经典的句子,每次看都会觉得感动,所以给大家引用一些:

   
    这世界上不能隐藏的东西有三样,喷嚏,贫穷,还有爱情。
    ——《迟爱》BY:蓝淋

    我从来都坚信世界上一定有一个人是能让你幸福的,他肯定存在于某个角落里,总有一天必将来到你面前,所有暂时没找到他的人都不必灰心丧气。
    但现在却会开始怀疑,是不是那个人也和我一样,在漫长的寻觅过程中疲惫不堪,终于也不想再前行,只随便在某个地方停了下来。
    人生短短几十年,很可能未必真的就能等到那个人。在找到他之前,就已经老了。
    也许太过坚持的结果,就是那么孤独着老去,也未可知。
    ——《迟爱》BY:蓝淋

    人好像都习惯于对爱自己的人残忍,对为自己赴汤蹈火的人无动于衷,为对自己无动于衷的人赴汤蹈火。
    ——《迟爱》BY:蓝淋

    他是我的心脏。
    ——《迟爱》BY:蓝淋

    别问我要证据,我这是神赐的直觉!
    ——《迟爱》BY:蓝淋

    很多人把「重新来过」当赎罪的灵丹妙药用,妈的,谁要跟你重来啊,重新来过也要付重新来过的代价。哪有按一下就一笔勾销的好事,我们身上又没设RESET键。
    我不是善类,不会白吃亏。想要我遭到背叛就毫不计较地转身走人?或者轻易原谅,之后还做朋友?想得未免太美。情圣不是那么好当的,没有摆平的本事就别出轨。
    ——《迟爱》BY:蓝淋

    遵守游戏规则的才是风流,出轨的那叫下流,出轨以后还想爬回来的,那是下贱。
    ——《迟爱》BY:蓝淋  

    他除了不属于我之外,什么都很好。
    ——《迟爱》BY:蓝淋

    突然意识到世界上果真没有那么十全十美的事。不存在责任的二人关系才能酣畅淋漓,肆意妄为,太过轻易就肆无忌惮地开始爱的人,他的感情多半是不持久的。而坚定地、执着的那个,我可能根本等不到他转过头来爱我。
    以前那么十几年里,总觉得只要再等一等,再等一等,下一个也许就会不一样,也许会有真正值得投入的人出现,他让你手心出汗,心跳加速,觉得人生圆满。你和他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但到现在,我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人倘若不想孤独终老,是不是真的只能屈服,退让。脏了的东西,也只得捡起来洗一洗便吃。
    ——《迟爱》BY:蓝淋


2.
【书名作者】《错觉》作者:蓝淋

【文案】
大家都知道S城的“狠”字就是乔四爷,没人敢直呼他本名,连他自己也好像忘记了。
活到这个份上,乔四爷自认对什么都看得透,除了同父异母的弟弟——
他愿意拿任何给得起的东西,交换乔澈的目光。段衡,十年前来到他身边,
他栽培的明日之星、他的宠物之一,也在“贡品”之列。但这个青年对他,
全然像只忠诚又英俊的大型犬,鲁莽的爱意几乎使人上瘾。
一时的快乐即使分不清真假,也是快乐,那些早该被他遗忘的感觉开始回笼……
        
内容标签: 欺骗利用 虐恋情深(发誓绝不是狗血情节!)
搜索关键字:主角:乔四爷,段衡 ┃ 配角: ┃ 其它:

【推荐指数】 ★★★★★

【站内链接】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98743-1-1.html

【书籍类型】 HE,美好强大属下忠犬攻X高傲冷清老爷受,现代,先虐后恋

【原创书评】

    《错觉》这个名字的来历,我不大确定,因为同名歌曲有好几首,那么我大概猜测此名来自于书中的剧情吧。攻和受之间的爱,看似欺骗,又看似爱情,迷幻不定,好像一种错觉。其实大家想想,现实中的爱情也都是这样,明明感觉很真实,但是仔细想想,又好像是自己的错觉。所以蓝大才会取这个名字吧。

    这也是一篇现代的文,受的势力很大,开了娱乐公司,看似皮肤白白、云淡风轻、爱穿绸缎戴玉器,但其实要取得和维持这些产业必须要心狠手辣。攻是受很器重的手下,是个当红明星,但是因为受很器重攻,所以有意培养攻做自己的接班人。

    受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同父异母的弟弟,其实那只是一种对弟弟的保护欲和执着,但是攻从小就一直喜欢受,所以为了得到受的青睐和重视,一直非常努力,但是受的态度一再伤害了攻的内心,所以最后攻为了完全得到受,和受的弟弟联手,欺骗和利用受,伤害了受,但是最后,攻也得到了受。受不肯妥协,派人去杀攻,其实攻没死,但是受在弟弟的逼迫下投海自杀了,攻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瘫了一样,他做的一切都为了得到受,弥补受。其实受没有死,最后攻耍了点小手段,双方最终HE了……

    好吧,经我一简介又觉得狗血,我发誓这不狗血不雷不玛丽苏啊啊啊!蓝淋这文写的很好啊,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意义啊!包括里面攻演的电影情节都有推动故事发展的作用啊啊啊!大家看了就会爱上段衡,爱上乔四爷的……

    《错觉》重在对故事和人物的描写和刻画,所以刻意哲理性句子就没有《迟爱》那么多,但是可以在番外里找到一些很搞笑的描写哦:

   
   
       要不要这麽一波三折啊!他的人生到底什麽时候才能歇得下来ORZ……
    ——《错觉》BY:蓝淋

    并不是两个英俊的同性恋男人凑在一起,就一定是互相觊觎菊花的关系。
    兔子不吃窝边草。一个好的朋友,远比一个床伴来的难得。他这类人,最讲究效益,头脑清楚,不会傻到让下半身主宰一切。
    ——《错觉》BY:蓝淋


3.
【书名作者】《君子之交》作者:蓝淋

【文案】
这麽一个骄傲又强大的,让他愿意为之虔诚膜拜的男人,
他只要在他身边,作个小小的守护卫士就好了。
离婚以後,曲同秋生活以女儿为中心。为陪伴女儿就学,
他取得公司培训的机会,前往T城,又得以见到学生时代那他奉为神只的男人──任宁远。
当年的校园暴力,揍著揍著,曲同秋成了任宁远的小跟班。
往後,任宁远变成曲同秋的保护伞,不仅提供保护,就连曲同秋的人生大事也一手包办。
即使舍不得任宁远,生活还是像只残旧的南瓜车,载著曲同秋,朝著家庭生活缓缓而去
一睁开眼,他最为宝贵的青春记忆只剩那个让他为之虔诚膜拜的男人……
        
内容标签: 欺骗 虐恋情深(略微狗血,但胜在语言经典!)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宁远,曲同秋 ┃ 配角: ┃ 其它:

【推荐指数】 ★★★★★

【站内链接】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70676-1-1.html

【书籍类型】 正文BE,续写和番外HE,强大沉默寡言腹黑大佬攻X温吞拎不清情况做饭受,现代,先虐后恋

【原创书评】

    《君子之交》这个名字,应该是取自古文中“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首先用来形容小攻的性格非常合适,其次,这本书本来是以BE结尾的,后来才续写了HE的续集和番外。本来如果是BE的话,攻受这一生就真的称得上“君子之交淡如水”了。其实要我觉得,在BE结尾就好,HE虽然安慰人心,但是转折得太假,有狗尾续貂的感觉,人生哪有那么多弥补的机会?

    虽然推荐这一篇文,但是这是我推荐的蓝淋文里面最不喜欢的一篇。原因——不喜欢小受那种总是不开窍的感觉。他的性格总是显得不合时宜,该温吞的时候他凶狠了,该凶悍的时候他又畏缩了。虽然他可怜,虽然他是传说中的善良老男人大叔,但是我对他的好感度真心不强。我我喜欢里面的攻,话不多,爱沉默,但是其实有一种隐隐包容的强大和担当!

    其实伤害一开始源于小攻的欺骗,小受算是白倒霉,但是小受实在不像一个男人,你说他忠心吧,他没有死忠到底,你说他温吞吧,其实攻后来在弥补的时候,他又畏手畏脚!(我真心想把这篇改成吐槽了……)结果弄到最后,受喜欢的女人,他没有能力照顾,没有能力保护。连女儿都是攻的,他还要帮忙去养,我真是……

    这篇文的亮点就在于攻和里面很多经典的句子啦!请大家无视略有点狗血的剧情吧:

   
很多事情他都觉得可做可不做,不必太强求,只要老来可以相伴就足够。他和他的名字不可能一起出现在婚礼喜帖上。那么能一起出现在墓碑上,也是种安稳的幸福。
    ——《君子之交》BY:蓝淋


4.【书名作者】《无处可寻》作者:蓝淋

【文案】
我们是生活在阴暗海底的人鱼,我身边的,我认识的,全都是见不得光的。
林竟的价值观──只要放得开,就没有什么是玩不起的。
不料却对那位生活严谨、每天催他去上课的好学生卓文扬,动了真感情。
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同居关系”,还意外不断:
先是来了个妖女,后是大灰狼闯入,还有黄雀在后头等着!
一再的对不起与撒娇,林竟看着冷淡的文扬,心痛……真的没希望了吗?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不是虐身,但是心里的伤痛深入骨髓)
搜索关键字:主角:卓文扬,林竟(蓝淋所有的文里我最喜欢最心疼的小受) ┃ 配角: ┃ 其它:

【推荐指数】 ★★★★★

【站内链接】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67314-1-1.html

【书籍类型】 按攻受都没死的话算HE,但按小受失忆爱情不在算BE,冷漠禁欲优秀美人攻X美好可爱玩世不恭成绩很烂受,现代,先虐后恋,最后小受失忆,本书中两人分开

【原创书评】

    书名来自于日本著名乐队mr. children(孩子先生)的歌曲《Not Found》(无处可寻)

    看过蓝淋大的书的孩子们就会明白,蓝淋大所有的书里面的人物和角色都是有一定关联的,要么是一个圈子里的朋友,要么是私生子。我看过《双程》里面小受的悲伤,也看过BE版《不可抗力》里面舒念的悲惨结局,但是,如果让我说蓝淋书中最可怜的人是谁,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林竟。

    林竟是受,他长得很可爱,成绩很烂。家庭条件很不错,足够他锦衣玉食,游戏人间。看起来他似乎很幸福,其实他很悲剧。他的母亲父亲家庭的情况如何,大家看了蓝淋其他的文就会了解,大家给了他足够的物质,却没有人给他足够的关心和爱,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汲汲营营于自己的爱和人生,不在乎会伤害林竟。

    引用别人的评论:

  
林竟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你明知道他华丽的外表下什么都没有,你还是忍不住要去爱上他,为他付出。他是什么性格也真的说不清楚,至少他是有想法、有原则的——任性。任性的孩子也特别容易招人喜欢,因为你觉得他自由,他有自由自在的血液在里面。你可以占有他,却圈不住他;他爱上你,只有纯净,却不会卑微。玩世不恭的人总是有些创伤,他也一样。在一个放任自流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最是可怜。因为在各色的家庭教育方式中,放任自流是创伤最大,影响最大却很容易被人们忽略的的一种方式。


       小攻卓文扬是一个标准的禁欲美人攻,是《双程》主角程亦辰的儿子。也正因为如此,他为了他的父亲,伤害了林竟。或者说,文中个每一个人,都因为自己的原因,伤害过林竟,然而林竟只用玩世不恭的态度面对一切,不计较一切,他会自己躲起来舔舐伤口,所以我讨厌陆风,讨厌程亦辰。

引用别人评论:
  
   
程亦辰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一直陷在那里不可自拔,就因为自己被陆风伤害了,所以选择了伤害别人?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会伤害林竟,应该说是不可理解。
    陆风本不配得到幸福,却一直追逐着程亦辰,他追逐的并不是感情,而是一份救赎。
    他原来也会良心不安,他只是在乎程亦辰吗?不是,只是记忆中最重的愧疚吧。
    对林竟来说,这个世界不公平,太不公平,陆风因为程亦辰而强暴他,对程亦辰有过迷恋,竟然招来了狼,被程亦辰强暴,卓文杨呢?仅仅因为自己爱着林竟就可以明目张胆的伤害别人?
    陆风和程亦辰是不配得到幸福的,他们的世界太复杂,太肮脏,没有幸福的条件,他们就是生活中的配角,只有他们的不幸才会大快人心。
    卓文杨,希望你一世不得安宁,林竟已经过去了,你永远得不到救赎。
    林竟回日本吧,回到爸爸那里,那里不会有伤害。


       《无处可寻》中,最后小受林竟除了车祸,差点死去,好歹救过来之后,却失去了记忆。这样也好,林竟,忘掉那些让你痛苦的事吧,不要再靠近那些肮脏的、让你痛苦的人。卓文扬,上天注定,让你失去爱人;陆风、程亦辰,带着你们的愧疚和不安,永远的生活下去吧,你们不配得到幸福。

    反正都扯到这里了,陆风、程亦辰,就冲着你们为了自己和自己的爱情对林竟做过的那些肮脏事,我想对你们说:

    以压力和痛苦为借口地伤害他人和放纵自己,才是最可耻的行为!

    以压力和痛苦为借口地伤害他人和放纵自己,才是最可耻的行为!

    以压力和痛苦为借口地伤害他人和放纵自己,才是最可耻的行为!


5.【书名作者】《潘多拉的魔盒》作者:蓝淋

【文案】
双程+无处可寻后续
大家好,我叫林竟。
我的人生一直很风调雨顺,风生水起,风流倜傥,除了两年前出过一场车祸。
其实就连那场车祸,整体来说运气也还算不错。因为我最终痊愈出院,脸跟身材都毫发无损,保持了我一贯的英俊潇洒。
对我这种人来说,大难不死,这类惊险刺激的经验还可以在猎艳的时候拿来为自己加分的。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怎麽说这下我也有了点勋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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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竟(蓝淋所有的文里我最喜欢最心疼的小受) ┃ 配角: ┃ 其它:

【推荐指数】 ★★★★★

【站内链接】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1150024-1-1.html

【书籍类型】 《双程》和《无处可寻》联合后续,未完结,估计是HE,无处可寻中的失忆受为主角,其他都是配角,现代,生活琐事

【原创书评】

    首先我要说,坛子里的名字弄错了,应该是《潘多拉的魔盒》不是《潘朵拉的魔盒》,而且这是《无处可寻》的后续,不是《无处可逃》,坛子里那篇帖子统统弄错了=-=!

    潘多拉是希腊神话里的人物,她的名字意思是“被授予一切优点的人”,她是神王宙斯创造出来的完美女人。她好奇心很重,打开了魔盒,一瞬间疾病、疯癫、灾难、罪恶、嫉妒、偷窃、贪婪等各种各样的祸害都从里面飞出来,这些祸害飞速地散落到人间。潘多拉赶紧关上盒子,刚好盒子里还剩下了“希望”。所以人间即使充满了灾祸,也永远都有希望。

    这篇小说应该是来了解林竟和陆风程亦辰之间最后的这段孽缘的。——其实我真心不希望林竟原谅他们,只希望林竟离他们这份肮脏的爱情远远地……好吧我极端了……

    此文未完结!作者不定期更新!林竟失去了记忆之后偏偏又住到了陆风程亦辰的家庭里来,又和卓文扬相遇,却对面不识。陆风程亦辰一直带着恐惧小心翼翼,试图弥补过去的错误——这就是天理啊!你们犯了错就得还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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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zhengyou  在2020-11-3 14:23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纳兰晓007  在2013-11-13 00:27  送朵鲜花  并说:最喜错觉!
九落  在2012-11-8 18:16  送朵鲜花  并说: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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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 down + 1 + 60 + 1 活动翻倍奖励
伊朵浮云 + 1 + 60 + 1 原创帖子!2012.11.8更新至5本,欢迎继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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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5:50:25 |只看该作者
蓝淋的文都很经典,虽然因为虐看得不多,但是觉得她的文都很不错,她的文字,真实,而富有感情,很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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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7:02:13 |只看该作者
伊朵浮云 发表于 2012-11-8 15:50
蓝淋的文都很经典,虽然因为虐看得不多,但是觉得她的文都很不错,她的文字,真实,而富有感情,很值得一读 ...

亲,格式神马的我都改正过啦@-@~类型神马的我每篇都已经加了~

经常看到你评论我的帖子=-=谢谢啦~麻烦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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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1:5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erry_902 于 2012-11-9 01:57 编辑

    亲,你对《无处可寻》的评论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了,太激动了有木有,程亦辰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陆风根本就是个人渣,偏偏作者好喜欢他们,写了他们不少故事,真是看到就倒胃口,双程那几本都是跳着看的,一边看一边骂!当初是先看无处可寻,简直无法理解这对极品攻受,就这么死了都便宜他们了,陆风不是喜欢外面玩人吗,怎么不得A开头的病,然后传给程亦辰,两人一起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卓文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林竟一直不要想起来才好,让姓卓的痛苦一生!
   不过蓝淋是典型的攻的亲妈,受的后妈!所以基本上可以知道的是如果继续写下去还是会接着虐受的,哎,什么时候蓝大能不偏心啊,写点忠犬啊,温柔攻,总是写渣攻真心受不了!就容家老六这个小攻最好,偏偏给他配个40多岁的大叔极品受(破坏N多CP的大boss,食古不化,迂腐不堪,脾气暴躁,不可理喻)!我都替小容子可悲!
    不过还是期待蓝大能尽快把无处可寻第二部写完,很希望林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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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ttel  在2012-11-9 01:53  送朵鲜花  并说:点头点头点头!只要想到林竟就觉得他们该天打雷劈啊啊啊啊! 再念一遍!以压力和痛苦为借口地伤害他人和放纵自己,才是最可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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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10:54 |只看该作者
我必须承认我是看了菲列特利加小姐的话点进来的。进来后悲催的发现楼主列的这几篇我都没看过。额,蓝淋的书我看的很少,并非阳光,兄友弟恭,不可抗力。非常希望能把期待度填完啊!这位大人的文笔不错,情感也很细腻,和现在某些话都说不利落只凭着梗码字的作者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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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2:33:35 |只看该作者
matsumodohideto 发表于 2012-11-9 09:10
我必须承认我是看了菲列特利加小姐的话点进来的。进来后悲催的发现楼主列的这几篇我都没看过。额,蓝淋的书 ...

额=-=并非阳光是风弄滴哦~

亲,你刚好错过了蓝淋最经典的几本啊=-=……蓝淋的书我基本都看过,期待度还好,不可抗力雷啊……兄友弟恭虽然一般,但是没有这几部经典和震撼人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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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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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21:49:49 |只看该作者
我被楼主你的攻受的总结能力折服了!阳光美好坚定小绵羊攻X大叔毒舌内心柔软大律师受,美好强大属下忠犬攻X高傲冷清老爷受,强大沉默寡言腹黑大佬攻X温吞拎不清情况做饭受,楼主亲,你的评价深得我心。。。好友搂你大概发明了一个新的受种称呼。。。温吞拎不清情况做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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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23:11:21 |只看该作者
谢七九 发表于 2012-11-10 21:49
我被楼主你的攻受的总结能力折服了!阳光美好坚定小绵羊攻X大叔毒舌内心柔软大律师受,美好强大属下忠犬攻X ...

……擦汗……谢谢亲……主要是我觉得现在耽美界已经有的形容词来形容某些攻受不是非常贴切……我重点想展示一下这些攻受的基本属性……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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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18:57:12 |只看该作者
也很喜欢错觉 感觉两人都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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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23:57:10 |只看该作者
蓝林的书总有种不想看,看了又放不下的赶脚
这么几篇看下来,我发现,我都看过了
好书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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