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25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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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973689325 于 2015-6-6 14:43 编辑
首先,为斑竹点个赞!因为本周的话题实实在在是太契合现实了!!同时也掀开了尘封在露珠记忆深处的往事!
前两天看报纸,看新闻,因为房产纠纷需要打证明的事引发市民热议。据说,一位市民统计自己至今为止已经开了好几百张证明了!开证明不是重点,关键是开了一摞子厚厚的证明能不能办明白事情!!露珠曾经深受其害,对此表示深恶痛绝!!!
事件起因是这样的:
70年代之前出生的人大概都有印象,从前,还不流行“商品房”的时候,房产所有权是属于公家的,居民每月向房产局缴纳一定的租金房费。90年代初,国家实行房产改革,将公民现有的住房卖给个人,被称为“房改房”。那时候我还上学,对买房这事也没上心,只是有印象,老妈那时为了买房打证明的事没少跑,甚至和人吵架,就为了老爸30多年的工龄。原因是,那时国家给政策,居民双方工龄超过20年的,可以按照每年二百元钱计算抵扣购房款那!涉及到工龄了,就必须得有单位开证明了,问题就出这了——我老爹那时候早过世了,老妈去老爹单位开证明遭到推诿敷衍......老妈经过几番“挖门盗洞”终于查证到老爸的“死档”,打证明成功!!
我们全家(就我妈带我和我弟俩)终于舒了一口气,房证下来了,但是——房证和购房协议上的居住面积数不一致!!!(当年那个什么机关那,敢不敢更有作为?)房证上印着60米2,购房协议上是56.67米2!老妈当时发现问题就找房产局,回复是:“收房费时不按照房证上的收,又不多收你钱,没事儿!!”然后老妈也没辙了,就这么回来了。
然而,我们哪里知道,这么个公家行为给我家未来带来了多少烦扰啊!!!!
事发经过是这样的:
转眼十余年过去,2000年之后,国家又实行新政策,要求居民“三证统一”:房产证+契证+土地证,我家这不是就得要按照政策要求执行了,但是,房证和协议上的面积米数不符啊!得重新更换房证啊,十多年前的隐患终于爆发了!!记得那时候,已经工作的我隔三差五的请假,跟老妈东奔西跑到处打证明!!!
从物业、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老爸生前是警察),到房产局,绕着圈的跑,各种证明都要出花了,除了我们家活着的三个人,还涉及到我那骨头都埋了20年的老爹。什么老爹老妈的结婚证(高价急购:60年代的结婚证哪里有卖?在线等......)、老爹的死亡证明、老妈的独身证......为了一个证明跑了一星期还找不到人有木有???
总之,我跟老妈从进夏天开始办理,等所有的证明都开齐了,已经到年底啦!!啥?你问我开了多少证明?抱歉啊,当时也不流行拍照留念什么的,就记得有2厘米厚的一摞子材料交上去了.....然后,被告知,等待六周工作日之后取房证。
事件追踪过程小插曲:
百年不遇的大新鲜事啊!还没等到房证新鲜出炉,房产局来通知了:告诉我家先别去取房证了,房产局搬新家,目前工作暂停等通知!(这都是什么坑爹的事啊!)
事件终于结束:
房产局终于搬到了新鲜落成的房产大厦里!等我家的房证终于到手时,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了,就这样,我家的新房证在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时空旅行之后,终于又回家了!!
感慨啊,因为房子的问题,几家欢乐几家愁啊。那时候还是“三证统一”,据说现在一套房产需要具备“五证”啊!!小百姓的日子哦,怎么就这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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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霸啵儿奔 在2015-6-6 20:25 送朵鲜花 并说:活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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