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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好命童养媳》下
作者:鸣风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7年06月14日
【简介】
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没想到玉秀她嫁的这个汉子这么出息,
顿顿吃肉不说,房子是全村最大的,衣服能穿绸的,头上戴的是金簪,
带媳妇儿上街花钱不手软,一句「全要了」让铺子伙计笑咧嘴、村长儿媳妒歪脸,
在家也是体贴好男人,重活儿抢着干,闺房的活儿也没少做,
滋润得玉秀日子好得不能再好,
娘家走两里路就到,婆家远在山边,自己就能当家做主,按说也没什么好烦恼,
不过林潜总担心钱赚得不够多,怕她没银子心里没底气,
先前已去帮人守卫传家宝,赚了三百两,这会儿又想干点什么买卖,
林潜听他师弟说了,养孩子很花钱的,她可是怀了孕,
想着本朝尚武,便打算在县里开间武馆,这下可不得了,
这是村子里第一回有人在县里买铺子当东家呢,说是祖坟冒青烟也不为过,
只是一跃成新富,马上被人盯上,林潜随手救个姑娘,
人家就主动贴上要洗衣缝衣传情,甚至对她呛声骂她心肠坏、乱造谣,
哼,难道她要等到相公真被抢才来后悔对人太好?
看来当个老板娘而已还不够被人看在眼里,
她也来开家绣庄攒银子,若有个万一,也养得起自个儿和儿子……
【章节试读】
第二十一章 这一份体贴
玉秀回到厨房拿了腊肉回到堂屋,让李月梅等等回去时带走。
李月梅将腊肉收进篮子里,笑嘻嘻道:「一包莲子换了一大块腊肉,说起来还是我赚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李月梅想起一事,道:「玉秀姊,妳知道吗?听我娘说,李月萍已经有身孕了。」
玉秀停下手中的针线活,问道:「是妳大伯娘说的?」
「这倒不是,是春花婶说的。说起来也巧了,之前不是说镇上有一个富户,允诺让李川学成了去他家里做护卫吗?这富户竟就是纳了李月萍的罗家,李川去了有一个月了,前两天回家就传回这个消息,我娘听春花婶说了,又去我大伯父家问过,他们家人都没否认。
「妳说他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以为咱们当初把罗家夫人的手段说出来,他们就算不信也应该谨慎一些的,哪里想到李月萍这么快就有身孕了。妳说她从前也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眼下就看不明白呢?我大伯父那一家子也根本没人关心这个女儿是死是活,他们只要李月萍拿了银子回来给我四堂哥说亲就够了。」
玉秀无奈道:「那一家人妳还没看透吗?李海亲事定了?」
李月梅叹了口气,「定了,听我娘说,那姑娘家里也不好。我想也是,我大伯父一家的情况,稍微打听打听就都知道了,家境好点的人也舍不得把女儿嫁过来。妳知道我三堂嫂吧,那么会来事的一个人,自从生了个女儿,我大伯娘也不喜欢她了,如今她在那家里乖得跟什么似的,什么活都抢着干,那日我在路上遇见她,整个人都瘦得我快认不出来了。」
玉秀轻轻拍了拍她的手,道:「别人家的事,咱们也管不上,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妳说李月萍看不清,实际上她自己未必不懂,只是妳想想,她若不去罗家做妾,自己回来了,那个家里还有她的容身之处吗?况且她自己也未必舍得罗家的富贵,眼下怀孕,不过是不死心要搏一搏罢了。」
李月梅皱着眉摇摇头,「都不知道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玉秀姊,妳说那罗家夫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怎么就能让前头的两个小妾都难产呢?」
这个问题玉秀之前也问过夏知荷,答案她晓得,不过这些富人家的阴私肮脏却不想让李月梅知道,便说:「这种事情何必听来污了自己的耳朵。不说他们了,说说你们家吧,妳大哥亲事定在六月吧,下聘了吗?」
「我娘最近正在准备呢,下个月去下定。唉,说起我哥和我未来嫂子我也担心,我娘那天偷偷问我,我哥哥有没有私底下和未来嫂子见过面,据我所知是一次也没有的。」
虽说男女订亲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定了亲的男女,私底下偷偷见一面、交换信物是很常见的事,就如同李月梅,虽然一开始不太喜欢自己的亲事,可后来张信堵了她几次,两人接触了解后,她也就慢慢喜欢上了,现在成了亲,感情更是好得蜜里调油。
还有她看玉秀与林潜,也是订亲后林潜便不时带着礼物上门。
所以在她看来,像她大哥这种对亲事一点都不期待,订亲了却彷佛没订亲一般,没有丝毫行动的情况,是很不正常的。她想,她大哥是不是还放不下与他书信往来的那名女子?这段时间,不知他们两人断了没有……
之前她觉得大哥可怜,不能娶喜欢的人,现在成了亲,在夫家生活了一段时间,知道一个女人若得不到丈夫的怜惜喜爱,在婆家的日子是很艰难的。于是她忍不住同情起未来的嫂子来,对她大哥也多了一点不满。
玉秀也知她心中所想,不过这种事情,外人向来是不好说什么的,她也不好说李靖的做法有什么不对,毕竟他已经勉强自己同意这门亲事,谁还能再强迫他喜欢未来的妻子呢。
她看李月梅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便伸手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笑道:「瞧妳这心怀天下、满腔愁绪的样子,忧完这个忧那个,不知道的还以为妳做了多大的官,在担心社稷苍生呢!」
「哎呀,」李月梅摸摸额头,嗔道:「玉秀姊妳取笑我!」
玉秀轻笑道:「妳这个也操心,那个也操心,怎么就不操心操心妳自己?我问妳,妳过门这些日子,妳婆婆就没提过孩子的事?」
说到这个,李月梅下意识看了看自己肚子,有些羞涩道:「嗯,虽然没有明说,不过她旁敲侧击地也说了几次。」
玉秀便道:「妳自己心里要想好,既然成亲了,这种事就是不可避免的,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了。」
「嗯,我知道。」
玉秀压低了嗓音道:「妳找个时候,探探张信的口风,看他家里对生男生女有什么想法。这世上人都是爱男孩的多,若生了女孩,就要说我们女人无能了,不过如妳大伯娘那样的毕竟少,一般人就算爱男孩,也不至于厌恶女孩。总之妳探听清楚了,自己心里有个底,省得到时猝不及防。」
李月梅听了,心里有所感触,点点头。
玉秀又道:「不管别人喜不喜欢,孩子是最无辜的,是男是女都是亲生的骨肉,咱们自己总是要疼他的,别让他来世上走一遭,倒受了许多苦头回去。」
李月梅轻轻点头,「我会的,玉秀姊。」
李月梅又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婆婆卧病在床,家里还有许多事要她做。
她走后,林潜也差不多将那些地规整好了,只等明日将菜籽撒下去。
玉秀在厨房里烧了一大锅热水,对他道:「我烧好水了,你快去洗一洗,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林潜点点头,收好农具,将热水兑了冷水,提了一桶出去,他身上沾了不少泥土,索性就站在廊下,脱了衣服,兜头一桶水浇下去。
玉秀在厨房里,听到声响也不敢出去看,只低着头淘米。
林潜光着身子又进来提一桶水,玉秀忙侧过身,低声道:「还是去屋里洗吧,在外头吹了风会着凉的。」
林潜在她眼前晃了一圈,点点头,提着水回房了。
玉秀松了口气,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夜里,玉秀在灯下继续做针线活儿,林潜坐在一旁,不知在擦拭什么。
不久后,他将那东西收起来,玉秀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黑布层层包裹着,她记得在山上遇到李癞子那回,他从山下上来,那会儿背上就背着这个长棍状的黑布包。
林潜走过来,道:「休息吧。」
玉秀点点头,将针线收起来。
两人躺在床上,林潜伸出一只手臂让她枕在上头,小臂再一收,就把人整个抱进怀里。
玉秀红着脸,任他抱着。她想起昨日她娘说的话,道:「我娘昨日问我,以后是什么打算,我想着,咱们既然住在山下,也该像别人家一样,家里置几亩田,就算自己不种,租出去每年也有一份田租可收,你觉得呢?」
林潜道:「妳做主,银子够不够?」
玉秀点点头,「够了,一亩上好的水田也就八两,家里的银子够买不少。改日我回家,让爹娘帮我们留意一下。」
见林潜点点头,玉秀想了想,又试探的道:「今日月梅问我,后院是做什么用的,我说是你练武的地方,说起来,我都不知你是在哪里学了一身武艺呢。」
林潜转头看着她,道:「我有一个师父。」
玉秀忙问:「娘说过你十来岁就离家了,就是去拜他为师吗?」
林潜点点头,他当时离家,路上恰好遇到上清宗收徒,不过自己因年纪太大,起先是去当一名杂役,后来才拜了师。
玉秀又问:「练武累吗?」她听说李川每一次回家,春花婶就忙着杀鸡宰鸭给他补身体,可就这样,那李川看起来也是越见精瘦。想来他独自一人在外,肯定吃了许多苦头。
林潜道:「不累。」
玉秀并不信他,她抓起他放在自己小腹上的手掌轻轻抚摸着,这手上有许多茧子,更多的是各种伤痕,一只手就已经是这样,更不要说他身上了。
林潜道:「那是以前的伤。」这几年已经很少有人能伤到他了。
玉秀轻声道:「以后也别再受伤了。」她不能要求他以后只种田打猎,不能让他用一身伤疤换来一身本事,到头来却困在小小的李家沟里,只能希望他少受点伤,少一些痛楚。
林潜点头,「好。」
玉秀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往他怀中窝了窝,不久便睡了过去。
林潜见她睡着,在她腰上轻轻捏了捏,看她没反应,才起身拿了药,解了她的衣物,一只手探进去向下摸索。
师父当初给他这药时说过,就算他被人砍断了腿,只要断腿还在,在伤口上抹上这药就还能接上。他的腿是没断过,不知道这药到底能不能接腿,不过看媳妇儿用着的效果,药效还是不错的。
之后两日,林潜将菜籽种下去,又去小遥山上砍了些竹子,将院子里剩下的一块地围起来,准备做为鸡圈。
这日晚上,玉秀给他做的衣服也完成了,玉秀让他穿上试试。
靛蓝色的衣服一上身,腰间同色汗巾一束,就显得整个人肩宽腿长,精神十足。
玉秀帮他调整好,退开一步,上下前后看了看,微微点头,「很合身。」她原本的打算是稍微做大一点,这样穿上后宽松一些,行动也比较方便,没想到林潜这样结实,整个身体将衣服撑得满满的,倒显得越发硬挺好看了。
林潜低头看看,又看着她,问:「好看吗?」
玉秀轻睨他一眼,倒好意思问,哪有人问别人自己好不好看的。
林潜见她不答,只得自己对着灯下的影子看了又看。
玉秀将针线剪子收拾起来,道:「明天正好是二十五,镇上有集市,我想去抓几只小鸡崽回来养,顺便家里油盐都快没了,也该买一些。」
林潜道:「我和妳一起去。」
玉秀点点头,「过两日我想上山看看爹娘,咱们明天看看镇上有什么,买一点带去。」
林潜闻言,停下看影子的动作,转头看着她纤细的身子道:「山路难行,我去就好。」
玉秀轻轻瞪他,不服气道:「你可别小看了我,大遥山我虽没怎么去过,可是小遥山我是自小跑惯了的,不是受不得累的人,况且弟妹她们来来去去走得,我就走不得了?再说了,就算我真的到了半途走不动,不是还有你吗,难道你会把我丢下?」
林潜摇摇头,道:「我背妳。」
玉秀这才满意。她心里有打算,虽然她与林潜如今可以算是分家分出来了,可到底父母还在,总该回去看看,只是大遥山路途遥远,不能经常回去,如今三月暮春,天气不冷不热,正是出门的好时候,等过一段时间天气热了,她大概就真的爬不动山路了,若再等到秋天,又实在隔得太久,怕婆家人见她长久不上门,心里头有想法,所以才想着这几日去。
她收拾好了,见林潜仍穿着新衣服舍不得脱下,不禁好笑道:「行了,别看了,明天就穿这一身去镇上吧。」
林潜听了,点点头,又对着影子看了看才脱下来,玉秀接过衣服帮他迭好,放在床头。
两人躺在床上,说了几句闲话,玉秀睡意来袭,正昏昏欲睡,就感觉有一双大掌不轻不重地在她身上揉捏起来,玉秀不禁有些羞恼,他白日里也干了不少活,怎么到这会儿精力还这样充沛,更可气的是,夜里明明是他在花力气,到头来腰酸背痛的却是自己……
她有心不理林潜,他就在她耳旁「媳妇儿、媳妇儿」地叫,听来可怜兮兮的。玉秀想起他刚才穿了新衣服,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影子看个不停的情景,心底慢慢就软了下来。
她轻叹口气,睁开眼,一抬头就迎上他落下来的吻,双手下意识环上他的颈项,在间隙里艰难喘息道:「只、只准一次……」
「好。」
这一次林潜说到做到,果然只一次,第二日玉秀醒来,除了有点腰酸,并无其他不适。
身旁的床铺已经没了温度,看来林潜早就起来了,除了刚成亲那两日,后来的日子他都起得极早,先在后院练完早课,之后去厨房烧水,再把水端到床头给她洗漱,若不是他不会做饭,恐怕早饭也要端到床头来。
这一份体贴,就是她爹对她娘也是没有的,更不要说李家沟里那些油瓶倒了都不扶的男人。
玉秀面颊微红地想,看在他这样体贴细心的分上,若他别胡来,每晚都只一次,别让自己第二日起不了床,那就是经常如他的愿也没什么。
她起来翻出那身桃红色春衫换上,林潜就端着热水进来了。
看他又是一身汗,玉秀让他赶紧去洗个澡,她自己则在洗漱完后淡淡地抹了些脂粉,戴上金簪、耳环和手镯。
两人简单地吃了早饭就去村头坐车赶去镇上。
到了清平镇,玉秀直奔卖活禽的摊位去,精挑细选,花三十文买了十只健康活泼的小鸡崽,又花十文钱买了一只鸡笼,将小鸡崽都装进去。
之后到杂货铺,买了香油、盐、糖、小茴香等一些调味品,盐和糖分别都多买了几斤,到时候给她婆家送去。
两人又到布庄,给赵氏、林森一人选了一匹细棉布,小叔子和弟妹们每人半匹,两个侄儿则是合起来半匹。
像林潜这样高大的,做一身衣服就要半匹布,一般人用不了那么多,这些布除了给他们每人做一身衣裳,多的还能纳几双鞋。
她对林潜道:「咱们成亲时,全靠爹娘小叔子和弟妹们帮着张罗,酒宴上许多吃食都是他们从山里带来的,咱们若是给他们钱,爹娘肯定不要,可若不给,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我想着不如买些实用的东西送去。」
而且还有一点,她看得出,虽然林潜不是赵氏亲生,但赵氏对他是极为疼爱的,只是林潜一贯寡言,在家人面前也说不出什么暖心的话,时间久了,难保和家人的感情不会渐渐淡去。眼下自己既然与他成了夫妻,自然要帮他张罗一下。
林潜听了点了点头,又道:「岳父和岳母也该买。」
玉秀听他顾及自己爹娘,心里头感动,笑道:「爹娘衣服都够了,不需要再添置,家里还有些布,我到时候给娘肚子里的小宝宝做几双虎头鞋和小衣服就好。」
细棉布价格高,这一下就去了一两八钱银子,不过既然是买给家人的,玉秀也不觉得心疼。
店家看她买了这么多,又送了许多碎布头。
玉秀道了谢,都收下了。这些布头可以纳鞋底,有时身上衣服破了个洞,能拿来打补丁,若运气好,里头有稍大一点的布头,还能做个荷包什么的。
看玉秀付了钱,林潜拿过那些布,抱在手里。
店家看他左手提着鸡笼,右手抱着一堆布,笑着对玉秀道:「妳相公可真会疼人,一丁点儿东西都舍不得让妳动手。」
玉秀听了,面上羞红,心里头却甜丝丝的。
出了店门,玉秀要拿去林潜手中的笼子,「这个给我吧,这么大的笼子你提着不方便。」
林潜轻松避开,道:「不会,我来提。」
玉秀又要去拿他手上的布,他也不给。路上人来人往的,玉秀也不好意思跟他拉拉扯扯,只得随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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